村规民约“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

村规民约“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弘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村“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规范完善村规民约
(一)重要意义
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村民自治要求,共同讨论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是依法治村的基础性工作。村规民约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是村民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广泛性。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2、实现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法,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3、体现针对性。既明确“什么不可为”,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切切实实解决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规范和约束的目的。

  4、注重操作性。《村规民约》要简洁易行,做到规定的事项便于理解、利于执行;违规处罚轻重适度,既不激化矛盾,又能通过处罚真正达到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三)基本步骤
第一步:提出制定或修订内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充分讨论酝酿,提出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二步:集中意见,拟定草案。村民委员会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根据讨论情况,拟定出本村的村规民约草稿。

  第三步: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将草案张榜公布,或发给村民征求意见。

  第四步:汇总意见,再次修改。根据村民意见,进一步完善丰富内容,形成修订草案第二稿。

  第五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步: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健全“四会”组织
(一)红白理事会组织
为了有效遏制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的社会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其他不办或小办,树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特成立红白理事会。

  1、人员组成
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上威望高,热心公益的村民或村干部担任,经过村民民主推选产生,由村两委会审定,确定红白理事会会员。理事会设会长1 人,副会长 2 人,成员3-5人。

  2、工作职责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 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2)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3)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 不搞优亲厚友。

  (4)红白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镇主管领导。

  3、操办原则
(1)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①举行婚礼事主必须到村红白理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婚礼。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协助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桌数,具体由理事会审办。

②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
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

③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准借机敛财。

  (2)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①操办丧事坚持从俭原则,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准,宜俭不宜奢。

②人去世后,事主须在当日内向理事会报告情况并予审办,丧事规模、范围适当为限。

③理事会及时安抚遗属,与事主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

④简化改良殡葬习俗,禁止大操大办,严禁耍歌舞、唱大戏,严禁乱埋乱葬。

  (二)道德评议会组织
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是深化以德治村,强化村民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和村风民风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1、人员组成
道德评议会是全村范围内各年龄段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懂法律,身体健康、群众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采取志愿参与的方式,经过民意测评、公示后,由村两委会审定,确定道德评议会会员。道德评议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成员3-5人。

  2、工作职责
(1)坚持“弘扬正气、明辨是非、明礼诚信、构建和谐”的工作方针和“公平、公正、公道”的工作原则,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是非观,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

  (2)客观公正、积极主动解决家庭、邻里、干群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3)组织群众开展“村好人”、“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环境卫生文明户”等评议活动,对本村内的不良言行,运用群众的强大舆论和正义呼声进行疏导和遏制。

  (4)协助村两委会完成各类重大工作任务,为党在农村各项方针的贯彻落实鼓与呼。

  (5)参与村上的重大矛盾纠纷听证和调解活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劝解、疏导工作。

  3、工作步骤
(1)调研走访,做好民情日记,及时发现不良现象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2)召开评议会人员进行评议,协商解决存在问题。

  (3)向有关群众反馈结果,协商若无结果,及时联系村两委会及镇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再协商解决。

  (4)对本次评议活动进行小结,做好记录归档工作。

  (5)道德评议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小结当月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各镇主管领导。

  (三)村民议事会组织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1、人员组成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教师、老干部)、村辖区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可通过民主推选方式进入议事会。所有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村民议事会一般由11人一21人左右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2、职责和任务
(1)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民负责。

  (2)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3)定期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

  (4)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5)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6)协助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7)监督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监督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9)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议事会成员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

  3、遵循原则
(1)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规定。

  (2)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3)体现村民自治,符合本村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4)村民议事会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5)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的要求。村民议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不履职、乱履职的,村党组织可提议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前,可补充其缺额,但不能超过规定人数,更换和补充村民议事会参照有关规定进行。

  4、议事办法
(1)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由村党组织书记把关。

  (2)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议事会员赞成,才能生效。对争议较大的议题,应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期间)表决。议事会召集的所有会议允许村民列席旁听,但旁听人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3)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议事会成员的发言。

  (4)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议题,议题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

  (5)发言人要遵守会场纪律,对会议议题应表明赞成或反对,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

  (6)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的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7)主持人提议举手表决时,主持人个人应最后表决。

  (四)禁毒禁赌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禁毒禁赌工作,提高全民禁毒禁赌意识,确保村镇健康平安,特成立禁毒禁赌会,营造人人禁毒禁赌、人人拒毒拒赌的社会氛围。

  1、人员组成
禁毒禁赌会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为禁毒禁赌工作第一责任人,村治保主任为副主任,成员由村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等懂法律、有威望的村民组成。

  2、工作职责
(1)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让村民学法、懂法,提高群众对毒品及赌博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提升全民禁毒禁赌意识。

  (2)全面掌握摸清吸毒人员、赌博人员底数,对吸毒、赌博人员进行帮教,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及时掌握被帮教人员动态。

  (3)组织发动群众同毒品、赌博犯罪行为斗争,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参与赌博、吸毒的人和事。

  (4)组织、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吸毒人员定期尿检工作,督促吸毒人员按时参加尿检。

  (5)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村民远离毒品赌博,基本有效的遏制毒品蔓延势头和赌博行为。

  3、工作方法
(1)不定期走访,及时发现赌博窝点及具有吸毒倾向人员或已开始吸毒的“瘾君子”,记录在案。

  (2)进行思想教育,极力说服,对知错悔改的强化监督,促其彻底改正;对于屡教不改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禁毒禁赌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小结当月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各镇主管领导。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动移风易俗,全面建立“一约四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乡风民风美起来的具体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一约四会”成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

(二)明确职责任务。

各支部负责组织推进“一约四会”的建立,镇民政战站指导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开展活动;
镇宣传办指导道德评议会开展活动;
镇综治办指导禁毒禁赌会的建立并监督开展活动。

(三)严格绩效考核。

村将“一约四会”的建立作为镇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工作开展不利的通报批评。

(四)提供资金保障。

“四会”人员原则上以公益为主。各村要为“四会”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一定的办公条件;
同时,有条件的村,可从集体经济发展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以提高“四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村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村“四会”组织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