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实施方案

2020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结合我区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的要求,做好村级和农户调查,及时掌握农村、农业、农民发展动态,进一步履行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决策参考和咨询服务职能。优化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使用机制,提高经费配置效率,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目标任务 认真做好XX镇陈坍村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常规和专项调查数据录入上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农村工作研究中心的要求,开展其他临时性专题调查。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记账户、辅导员数量、调查任务等因素安排经费,做好经费及时下拨,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经费内容 (一)观察点记账户补贴 我区共有XX镇陈坍村一个省级观察点,记账户30户,记账户补贴按照每人每天2元标准计算,全年360天,每人安排补助720元。

(二)观察点辅导员补贴 按照记账户户数来确定。记账户数为50户以下的观察点村,全年安排辅导员补贴经费0.7万元。

(三)观察点调查工作培训经费 观察点每年承担常规、专项双重调查任务,省级观察点行政村按1.44万元的标准分配。其中调查工作培训经费包括观察点日常工作开支、办公设备购置、业务培训经费和电脑录入经费等。业务培训内容主传达学习全国观察点办会议精神、常规调查与专项调查培训、经验交流等,电脑录入经费为15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是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建立的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提高积极性。

(二)建立协调机制。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观察点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和业务负责人要加强工作动态、进展情况监测和工作督导检查;
所在乡镇要督促固定观察点村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和数据录入上报。

(四)做好资金下拨。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直接下达至各县(市、区),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省财政资金后,及时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拨付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专款专用,接受监督”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和经费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