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方案

全县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方案

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xx年3月1日—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xx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