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级森防指要强化应急预案、物资装备、救援队伍准备。要修订完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配套完善工作手册。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清明”“五一”将至,我市森林防灭火进入重点时段和关键时期。为确保春季森林火灾防控责任到位、措施有力,市森防指决定从现在开始至6月中旬,在全市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层层分解压实,无缝夯实责任。

  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林长制实施要求(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属地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经营主体三个层面,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负责人)认真梳理,对于未严格落实的,要协调推动、指导督促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对县区包乡镇(街办),乡镇(街办)部门包村居,乡镇干部、村干部包户(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体系建立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梳理责任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公示情况,以及包保责任体系台账建立情况,对于未落实到位要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文旅部门要对林区经营单位、施工单位等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情况、经营主体制定森林防火责任制情况、对穿越林区的电力设施设及输电线路安全检查等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各级应急部门要认真梳理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制度不全或未建立的要及时制定。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野外火源、火源管控、违法用火等制定相应的方案。其他单位要根据行业防火职责,制定相应方案。

  (二)大张旗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对防火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手段宣传情况。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文旅部门、乡镇要对年度或重点时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情况进行梳理,并重点对主要路口、防火重点村、林区、林区经营单位、旅游景区设置宣传牌、警示牌、警示旗、标语、横幅、彩旗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各县区、乡镇要对宣传教育进社区、村居、学校。各级林业部门和乡镇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要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牌,悬挂醒目火险等级提示旗帜标识。各林业主管部门、乡镇要在清明节祭祀用火高发期引导教育群众绿色祭扫、文明祭祖等方面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各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清明节高森林火险时段,集中开展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为主题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并专题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各级要及时制定本级宣传方案,广泛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和遇险避险能力。

  (三)精准预警监测,分级因害施策。

  要完善预警会商机制,针对春季天气干燥、火险等级高的特点,根据降水、风力、可燃物等因素,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组织应急、气象、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实施研判,多维度分析研判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提前掌握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有防火任务的乡镇要完善林区乡镇、林场、村居、防火检查站的预警信号警示旗,对瞭望塔设备开展维护保养,规范护林员巡护制度,重点对视频监控系统值守和设备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

  (四)严管严控火源,筑牢防控底线。

  各林业主管部门、乡镇要对进山路口、村(居)周边、火情频发易发多发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站、护林房值班情况开展一次检查,重点围绕过往车辆、人员出入规范登记情况,以及收缴火种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可燃物,尤其是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高杆植物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文旅部门要牵头对森林高风险期内,景区公路、道路两侧可燃物进行清理,尤其是要加强旅游景区巡护管理,对火种管理方面开展一次检查。

  (五)实施联合执法,依法管制用火。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对野外火源、违法违规用火、违法违规作业、违规进入林区、超越开放界限旅游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采取警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对专项行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各级森防指要组织开展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打击专项行动,坚持零容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始终保持对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灾,公安部门要尽快组织案件侦破,查明火灾原因,严惩肇事者,提高打击震慑效果。结合“清明”、“五一”高森林火险时段,公安部门要针对烧田埂、烧秸秆、篝火、野炊、上坟烧纸、放鞭炮等方面开展集中行动,对违法行为要进行依法依规处罚。

  (六)提前应急准备,强化扑火安全。

  各级森防指要强化应急预案、物资装备、救援队伍准备。要修订完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配套完善工作手册。各级应急、林业、消防要经常性组织所属森林消防队伍开展针对性的训练、演练,要认真查找专业扑火队伍管理和保障机制是否完善,扑火队伍人员是否达到规定数量,扑火机具装备是否缺少,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县区政府要完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重点围绕是否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是否随着森林防火任务加重逐步增加防火投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认真查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大型森林防扑火装备和以水灭火机具装备情况、消防水罐车、串联水泵等大型扑火机具和水灭火装备配备及储备情况、森林防火重点县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及物资储备情况,对于储备不足或损坏的要及时更新补充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加强应急值守, 规范信息上报。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林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重点林场负责人要在岗值守;瞭望台观测瞭望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在岗在位;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护林房和监控中心专人 24小时值守;各级林业部门要保持卫星监测软件 24小时上线,专人负责盯守,随时核实火情信息;专业队伍应急处置力量 24小时待命。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接警处警流程、处置方法、各类火灾报告时限。发生火情,值班人员要全方位掌握火场态势,严格执行林火信息归口管理和火情零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 ,规范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