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八乱”整治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八乱”整治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XX县2019年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X办字〔2019〕XX号)要求,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有效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到 2019 年底,实现镇、村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
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线、晾衣绳等乱拉乱接基本杜绝;
圩镇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基本遏制;
基本没有违章搭建,集镇、村庄危旧房、土坯房、铁皮棚(屋)等基本拆除(改造)到位;
“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到位。打造一个“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乱停乱放整治行动。一是规范车辆停放。在圩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庄选择适宜停车路段设立临时停放点,设置停车标识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二是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各乡镇圩镇居委会、交警中队、城管中队,通过下发宣传单、劝导教育等方式引导车主养成良好停车习惯;集中力量,每月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对劝导教育无效车主,加大罚款、拖车等执法力度,共同营造“停放有序、道路通畅、管理到位”的良好交通秩序。

(二)乱堆乱摆整治行动。一是规范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要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严格管理,做到控制数量、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摊点,由各乡镇(城管中队)参照《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整治。二是加大圩镇居民和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环境卫生和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力度,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引导农户家禽圈养,实现村居生活区、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四周环境清洁。加大乡村文物保护点柴毛、杂物乱堆整治力度,落实专人进行管护。三是每季度开展村庄“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及“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乱搭乱建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危旧房屋、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铁皮棚”、私搭乱建“两违”建筑、违规搭建等进行全面拆除。二是全面整治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组织力量,三是全面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

(四)乱埋乱葬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整治镇、村“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乱建的活人墓、豪华大墓及散埋乱葬坟墓,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全面整治擅自占用林地、耕地建造坟墓行为。二是对散埋乱葬加强日常巡查,引导群众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凡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出现新增坟墓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对辖区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实行约谈和问责。三是各行政村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八乱”整治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等工作。

2.广泛发动群众。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尤其是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志愿者等重点人群的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创“清净整洁、精细秀美”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带头宣传、带头开展整治;
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等活动,动员农村中小学生宣传、参与整治行动。营造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3.严格督查考核。整治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项目化、时间表和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个销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典型,鞭策后进。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对各乡镇场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全县通报,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发展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