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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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制度

 第一条 换届工作原则

 各社团在校团委主管老师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社团换届工作。若社团未经申批擅自换届,则换届结果无效。

 第二条 换届时间

 原则上每年社团评优结束后(一般为每年十一月份)为社团统一换届时间,换届时间持续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间以社团联合会下发的换届通知为准。

 第三条 社团干部任期

 社团干部任期原则上为一年,社团联合会为其建立干部档案,任期满后社团负责人方可提出换届申请。社团干部若工作合格,社团联合会将为其颁发任职聘书。如社团会长连任需由社团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

 第四条 社团换届职位设置

 (1)社团主要负责人:会长、副会长

  一般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视社团自身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三名。

 (2)社团各部门部长各一名

 各社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立相关部门。

 (3)换届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社团换届书面申请书;

 2、社团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总结(社团运转情况和活动举办情况等);

 3、社团负责人在任期内的社团运作的详细财务报告(需与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实);

 4、推选候选人名单,须含有各候选人的基本资料(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班级等)和在社团的基本工作简历(担任的职务,所参与、组织的活动等)。

 5、指导老师意见和挂靠单位意见。

 第五条 换届书面申请材料须有规范的格式。

 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受理社团换届的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登记。

 第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换届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八条 申请材料审查内容包括:

 1、社团换届书面申请材料完整、格式规范;

 2、社团换届书面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换届条件。

 第九条 社团换届应当召开换届大会,对社团负责人进行选举;社团联合会派成员对大会进行监察。

 第十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常规换届程序

 现任负责人推荐或民主协商产生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由社团执行机构表决通过。其具体程序如下:

 1、在全面总结和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现任会长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提出换届申请,同时提交下届社团候选负责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可由现任会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或自荐产生,候选人须为三名以上,由社团联合会审批。

 2、社团根据换届申请的时间、地点举行换届大会,原则上所有社团理事会成员(原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均需出席。对候选人进行选举,由此产生下一届社团负责人。社团可通过提名选举、推荐选举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同时候选人可通过竞职演讲、会员投票等方式竞选负责人,建议采用候选人在换届大会上做竞职演说,并接受在场所有会员的提问,最后由会员投票产生的方式,候选人的票数应超过有效票的1/2方才当选。换届大会上必须有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在场监督,换届结束后由前任负责人填写社团换届登记表,并由社团联合会收回存档。

 3、将选举结果报社团联合会审批,不合格的将驳回,重新选举。

 4、换届大会结束后,前任与现任社团负责人须办理社团财务和固定资产手续,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交接清册》,社团各项财务清算结果由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

 5、新任负责人于新学年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工作开始后的前两周内填写《社团注册登记表》(如遇学期中间换届,则一周内填写完成),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换届完成。

 6、社团负责人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换届的,可向社团联合会提出延迟换届申请,如未按照要求举行换届,视该社团仍未换届。社团联合会不承认社团自行换届结果。

 7、各社团组织机构的主要人员名单及材料在产生后一周内上报社团联合会。经过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后,新任理事会成员名单将在一周内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新任理事会进入试用期。新任负责人的试用期自公示期满起至协会纳新工作结束止。

 8、社团主要负责人候选人条件

 (1)XXXX全日制学生,是该协会理事会成员及该协会注册会员。

 (2)未受过任何校纪或团纪处分,组织纪律观念强,集体荣誉感强,能为学生社团争得荣誉和创造效益。

 (3)能确保信息畅通,服从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调度,积极响应学校各项号召,拥护各项决定。

 (4)学习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课程且综合测评达到班级的前二分之一者。

 9、社团在非换届时间如需更换会长,必须经过社团联合会的审核并报校团委批准。经同意后,严格按照换届程序选举产生会长。

 10、对于活动开展不正常、工作运行不畅的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与该社团商议,帮助其换届。

 11、社团新一届负责人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任命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 换届大会设主持人,宣布大会流程和换届选举办法。

 第十二条 换届大会简易程序如下:

 (一)到会会员签到;

 (二)主持人主持会议;

 (三)现任负责人作任期内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

 (四)宣布候选人名单;

 (五)候选人发言;

 (六)进行投票选举,并宣布选举结果;

 (七)新任社团负责人发言;

 (八)主持人宣布换届选举大会结束。

 第十三条 出席大会的会员应不低于学生社团在册会员人数的1/2。

 第十四条 选举可以采取举手表决、记名投票、不记名投票等方式。

 第十五条 社团会长是一个社团的核心,各个理事都是一个优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并且在某方面有一定的专长。所以,每届会长的选举和任命都是学生社团联合会严格的监督和考核后,方才确定该社团会长的正式名单。原则上,每届会长都必须是该社团经民主选举产生,但考虑到诸多因素,也可采取由上届会长提名,然后由社团联合会考察后,会长的试用期为三个月,确认合格后,则上报团委,任期满后颁发聘书。一般,社团会长的产生有以下三个途径。

  1、社团联合会或前任会长推荐,并得到该社团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支持者,在征得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后并在常务理事会里通过,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团联合会任命,正式成为社团会长。

 2、普通会员可以在每年会长选举时,向社团理事会递交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参与会长的竞选。在竞选中得票最高的胜出,由社团理事会报常务理事会,在征得同意后由社团联合会任命,并担任该社团会长。

 3、对新成立的社团,会长一职一般由社团理事会发起人或倡导者担任。社团会长的任期通常为一年,任期满后可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