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自查报告]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县联社4月9日传达银监局张绍瑞局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联社安排,为了切实加强信用社经营管理,提升信用社内控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预防案件发生,我社立即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省银监局张绍瑞局长的“关于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讲话精神”,在全社开了动员会,结合信用社实际情况,并作了详细的自查安排,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活动,具体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信用社案件防范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二、自查内容:
主要检查:1、信用社主要业务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环节控制制度落实情况;
2、 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1月3日止办理的所有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及结算情况;
3、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内外账及金融机构往来对账情况;
4、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止每日印押(机)证分管、库房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5、检查至检查日时点单笔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个人)大额贷款,2004年12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新发放的超比例贷款、关联企业贷款、个人按揭贷款,(包括对原超比例贷款和关联企业的新增贷款);
6、排查至检查时点的所有在岗信用社中层干部和信贷、会计(含储蓄)、出纳、押运等岗位员工的行为动态,要重点排查参与“黄、赌、毒”、经商办企业、从事股票活动、不正常交友问题或现象的员工。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5月底前。定于5月30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学习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和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实施意见和银监部门关于防范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排检查人员在下一阶段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实施阶段,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主任同志带领副主任检查在岗信用社中层干部和信贷、会计(含储蓄)、出纳、押运等岗位员工的行为动态,排查参与“黄、赌、毒”、经商办企业、从事股票活动、不正常交友的问题或现象;
副主任同志带领信贷科长和信贷内勤检查业务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环节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单笔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个人)大额贷款,2004年12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新发放的超比例贷款、关联企业贷款、个人按揭贷款;
主办会计同志带领各柜组长检查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及结算情况,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内外账及金融机构往来对账情况,印押(机)证分管、库房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对本次专项治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实行整改,将专项治理和防范操作风险自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联社。
四、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认真负责。全体职工要把本次专项治理自查工作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来抓,不流于形式,不敷衍了事。内外勤紧密配合,查深查细,不留“死角”,杜绝“盲区”,在工作中要做到专项治理与贷款五级分类相结合,与授信调查相结合,与内控制度相结合。各小组既有分工又要合作,遇有不明情况及时沟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
     五、本工作方案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