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给政府的建议书精选三篇
全面公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律师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和综合考评,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后续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给政府的建议书篇一
亲爱的同学们:
当你在这美丽的校园中学习,为我们美好的未来而努力时,相信我们每一个同学都渴望有一个干净的校园,渴望健康的生命,渴望绿色,渴望我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学校是育人的场所,环境教育是提高我们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手段之一,建立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校园,这不仅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我们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
为了增强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让校园、班级环境更加整洁靓丽,有利于创建绿色和谐的校园环境,我们“校园环境志愿者”活动小组恳切地向师生们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绿色文明观念,自觉关心环境状况,把个人环保行为视为个人文明修养的组成部分。
2、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随意采摘校园的一草一木,爱护公共绿地。
3、爱护仪器、设备和公物,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尽力减少损坏维修。
4、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减少水污染;
5、节约用纸,尽量少用餐巾纸,草稿纸等尽量两面用。
6、生活节俭,不随意浪费粮食,不剩饭,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7、尽量少用塑料袋,尽量少用一次性的纸杯、塑料杯。
给政府的建议书篇二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起止年限:
年月至年月
填报时间:
年月
一、目的意义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三、改造原则
四、改造模式
五、准备工作情况
六、本项目实现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七、本项目需要的经费预算(单位:元)
总经费:其中:1.申请上级补助:2.自筹资金来源及金额:3.其他资金来源及金额:
科目调查咨询费拆迁安置费规划设计费人员活动经费其合他计
用途摘要说明
八、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分工
九、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给政府的建议书篇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实践中,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在逐步推行政府购买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取得了一些可贵的经验。
但总体而言,政府购买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仍处于初始阶段,社会各界的认识普遍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
从整体上看,我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规模范围较小、介入程度不深等问题。
尽管有关文件已要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应当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但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尚未真正贯彻落实该项要求。
如何安排预算、预算费用多少均缺乏具体的操作实施细则。
这也导致了遇有相应需求却没有相应预算的操作困难,客观上制约了正常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的购买。
另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费用方面,大多数代理费没有商量余地,只是象征性的支付,没有按照律师服务额标准综合考虑,与律师服务的市场价值极不相称。
长此以往,会影响律师参与的积极性,也会影响政府所接受服务的质量。
首先,法律服务内容事项不明确,特别是各地出台的.目录中,对律师的服务目录仍然狭窄,目前没有较为权威或指导性法律服务政府的目录指引。
其次,法律服务的监督和评价机制还没有建立。
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公开选聘律师的标准和程序,律师准入和退出的工作机制等,还需要建立。
服务结案后评估机制,没有公正评判,仅凭领导个人喜好下结论是不行的。
另外,没有激励机制也是缺憾。
第三,购买主体方政府机制不完善。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涉及财政、民政、审计和相关职能部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在购买主体的关系上,存在购买双方非独立、平等关系,政府单向主导,低成本购买,职权介入的问题,使得律师的有偿服务不能得到保障,继而失去服务的积极性。
(四)数量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要
当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过于集中在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两个方面。
律师发挥的作用有限,只起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一方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侧重于事后服务,在事前和事中阶段缺乏风险控制意识,在重大的政府决策规划上鲜见律师参加。
包括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
引导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充分认识律师在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功能定位和重要价值,确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理念,自觉树立购买律师服务的意识。
培养政府及政府部门在接受律师服务的同时向律师支付合理报酬的观念。
通过与政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由委托单位直接与作为受托方的律师事务所结算。
具体收费方式根据办案情况确定,可参考各地有关律师收费的管理办法和指导价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明确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程序。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竞争择优。
全面公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律师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和综合考评,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后续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律师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开展需求调查、计划发布、政策宣传、数据统计等工作,提升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管理水平。
建立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和评价制度,将律师开展政府法律服务的工作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内容。
确定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是购买法律服务的主体。
争取把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试点推广。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基本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1.参与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与评估工作。
对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律师参与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制度的法律论证,开展风险评估,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办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事务。
律师可以参与政府的重大项目洽谈、谈判、招投标,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大合同、项目法律文书。
3.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律师可以参加政府的涉外事务,包括参与贸易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国际谈判。
4.参与重大事件的处理、协调和善后工作。
律师可以成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预备队伍,建立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和善后工作律师专家库。
政府可以聘请律师参与制定改进措施和预防机制。
5.参与涉法信访工作。
政府可以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信访接待服务窗口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参与党委、政府领导接待日信访接待。
6.代理政府涉诉法律事务。
代理政府涉诉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以及涉外法律事务等方面,就涉及政府的行政诉讼,或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