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诸暨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2015—2017年)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等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标准完成教育系统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努力打造诸暨教育的良好形象,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的相关指标,对照“氛围浓不浓、活动好不好、制度全不全、工作实不实、台账齐不齐、实效优不优”的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做到“规定项目不失分,问卷调查争高分”,力争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工程”。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长效机制。要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有学校要在校园醒目处、教室内悬挂或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并利用早读、“课前一吟”以及编写传唱童谣诗歌等多种形式使所有学生能熟知并背诵“24字”核心价值观内容。要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读本》,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融入各学科的教学内容、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能够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要大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开展“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鼓励和支持学校利用学校及周边的历史文化、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校本课程和特色文化;深入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早间课堂诵读、诵读课、诵读比赛等多样化的活动形式,全面营造诵经典、学经典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优化“五个育人”工作机制。一是改进课程育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课程和少先队活动课程,强化学科德育渗透和德育校本课程建设,提升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课程的育德功能。二是强化礼仪育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以“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大礼仪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做到年有专题部署、月有专门安排、周有专项训练,全面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三是突出文化育人。确立学校文化建设的高品位目标,深化“美丽校园”创建,大力推进以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课程文化建设为核心的文化校园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对学生品德养成发挥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和持久深远的影响功能。四是深化活动育人。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日行一善、月习一德”道德大课堂、仪式教育、“我们的节日”、阳光体育、综合实践等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在活动中思想情感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五是落实管理育人。以体现友善、平等、和谐为要求,进一步完善学生守则、一日常规、班级公约等各种面向学生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工的育人责任,把育人要求和岗位职责统一起来,实现全员育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积极开展阳光学生、美德少年等身边的榜样评选学习活动,传播“校园好故事”、“校园好声音”、“校园好典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是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广大学校要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见《2015年实施方案》),吃透测评标准要求,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要切实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做到内容详实丰富,数据前后一致,整理有序规范,上报及时高效,能够全面反映创建活动的过程,并保持较高的关联性。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确保实现目标”的工作要求,举全局之力,真抓实干,为我市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贡献力量。

 (一)2015年为全面创建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迎接第一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1.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组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对照国家测评体系的具体指标要求,对标定位找差距,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把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

 2.全面启动,广泛宣传。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利用各种媒体和校园宣传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郁的创建氛围。

 3.对照指标,限期整改。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学校对照测评内容和标准,全面深入地进行自查自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根据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4.组织自测,实施整改。对照国家测评体系标准,进行模拟测评,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学校对于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着手进行整改,对于需要综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2016年为提档升级攻坚年:全面推进整改,迎接第二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1.自摆自查,发现问题。对照国家测评体系标准,进行全面自摆自查,针对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2.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并对需要综合解决的问题及时协调、落实。

 3.督导检查,巩固提高。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导检查,深入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学校检测创建工作,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实施专项督办推进。

 (三)2017年为巩固成果达标年:巩固扩大成果,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评选。

 1.针对难点,专项整治。针对测评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专项整治,力争各项测评指标都能达到A级标准。

 2.查缺补漏,巩固提高。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学校认真排查遗漏问题,抓好整改。

 3.做好准备,迎接检查。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学校结合实际做好迎检工作,调动全体师生投入到迎检工作中来,确保测评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三年工作中,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各个时期、各项活动佐证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到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迎接每年一次的测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又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前置条件,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广大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校(园)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创建要求,细化到项目,分工到条线,落实到人员;同时要按照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含三年规划和2015年工作计划)要求在4月30日前上报普教科。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广大学校要充分发挥宣传助推创建工作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新闻媒体和学校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校讯通、QQ群等宣传载体,以及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队)会等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地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把广大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上来,不断提高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紧抓重点难点。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个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制定细致工作方案,明确主攻方向,切实抓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标准。要合理安排进度,一个时间、一个节点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以“踏石有印”的干劲和韧劲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推进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考核督查。各责任科室、单位和学校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开展经常性自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项考核,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列入学年德育工作刚性考核,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入学年学校集体工作重点考核,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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