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方面问题

  就业方面的问题

 一个宽广的视野,一个做社会精英的勇气,一个为国家做点儿事情的信仰,一个为人类文明进步做点儿事情的情怀。

 毕业的时候 找工作,有几个误区:机组大的电厂 待遇不一定好;新电厂 不一定比老电厂 待遇好;在电厂里 找对象 一定不好找,除非你们电厂给你在市里买房;电厂地理位置偏,人员素质复杂,不一定适合你的发展。

  如果你要去的电厂是个还没有发电的电厂,是个还在基建期的电厂,实地考察一下周围环境和人员组成,然后再作出你的决定。

 毕竟第一份工作 有可能是你一生最重要的选择。

 不能马虎。。。

 华能第一,国电应该第二,华电第三,那中电投就第四

 电厂批还是没批、已经发电还是尚在土建、姓公还是姓私、生活区是在市区还是县(镇)里……

 针对大家毕业以后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就业方面的问题,我们列举出了以下十项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提供帮助。

 一、毕业时申请缓派的,如需派遣,步骤如下:

 1、持签好的《就业协议书》,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说明自己毕业时办理了缓派,要求进行派遣。

 2、与学校档案馆取得联系,说明个人情况,要求将档案发至用人单位。

 3、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工作。

 二、毕业时做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的,如需改派,步骤如下:

 1、持原《报到证》、《就业代理协议》、新签的《就业协议书》,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交纳档案保管费(超过一年期限的),要求解除代理、进行改派。同时要求将档案发至用人单位。

 2、持改派后的新《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工作。

 三、毕业时派回原籍的,如需改派,步骤如下:

 1、请用人单位开具调档函。

 2、持原《报到证》、到《报到证》名头上所写明的相应人才机构,交纳档案保管费,解除代理关系,同时出示用人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要求该人才机构将档案发至用人单位。

 3、持原《报到证》、新签的《就业协议书》,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要求进行改派。

 4、持改派后的新《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工作。

 四、毕业时被派遣至工作单位的(且档案已发至单位的),如需更换单位,步骤如下:

 1、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拿到该用人单位开具的解约证明(需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解约证明,回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3、持领取的《就业协议书》,到新单位签约。同时请新单位开具调档函。

 4、向原单位出示新单位开具的调档函,要求将档案发至新单位。

 5、持原《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开具的解约证明、与新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书》,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要求进行改派。

 6、持改派后的新《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工作。

 五、毕业时由于工作单位地点为北京、上海等A类城市(包括民营、私营企业),既不接收档案,也不解决户口,被派遣回原籍的(或做了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代理的,被派遣至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或毕业时被派遣至工作单位,但由于工作单位地点为北京、上海等A类城市(包括民营、私营企业),只接收档案,不解决户口的。上述两种情况需改派的,首先必须要与用人单位解约,拿到解约证明,其他步骤请参照第二或第三或第四项办理。

 六、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致使《报到证》丢失,需补办的,步骤如下:

 1、回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查询《报到证》编号,拿到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2、持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具的证明,到长春市的《吉林日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3、持登有自己《报到证》遗失声明的《吉林日报》报纸、以及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报到证》证明。

 4、如果还需改派的,请参照第二或第三或第四或第五项步骤继续办理。

 七、对于毕业时在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做了就业代理的,如果涉及改派问题,须持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代理证明,其他步骤请参照第三项办理。

 八、对于毕业后继续考研的,如果考取后,请参照第二或第三或第四或第五或第六项办理。唯一不同的是,考取研究生后,原《报到证》作废,由原档案保管机构或单位负责将档案发至所考取院校的研招办。

 九、如果《就业协议书》丢失(在未签约的情况下),请联系学校所在院系的学办,开具丢失证明(须有院系副书记签字及学办公章),持该证明,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十、其他说明

 1、吉林省内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派遣和改派工作均由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如果因路途遥远或其他原因,本人无法前往该处办理派遣及改派事项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2、派遣和改派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内(即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至毕业两整年后的7月1日止),超出此期限的,不再由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和学校负责。

 3、在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派遣和改派业务不需要交纳费用,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正常工作日里(周一至周五),当天即可办理完毕。

 4、对于毕业时在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做了就业代理,且准备长期将档案存放在那里的(请按时足额缴纳代理费),按照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档案保管的相关规定,他们只负责保管毕业后的头两年,第三年起将移交吉林省人才市场进行托管,届时托管费的问题请向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咨询。

 5、可能会用到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0431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吉林省教育宾馆后院二楼(北方市场后面)。

 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办:0432地址: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5

 学校档案馆:0432地址:老校区主石头楼一楼

 学校保卫处户籍科:0432地址:新校区正门

 6、对于就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户籍问题,请向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咨询。

 以上十项内容为大家毕业后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涉及就业方面的问题所给出的解决办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