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的公告 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辖区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含)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几种情况:不符合申报“雨露计划”的几种情况:非隆阳区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初中学生、高中学生、无学籍学生、就读证明落款时间不在2021年3月以后的;
未按要求提供所需其他材料的;

二、补助标准    就读普通中(高)职的学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每年共3000元。

就读“东西协作”的学生(无需提供任何申请材料):每生每学期2500元,每年共5000元。

三、申报程序 1.村委会(社区)、中心学校进行本学期受助申请公告,公告时限:2021年3月1日——3月10日。

2.申报学生必须按时将在校生证明(附件1)提供至户籍所属村委会(社区)。因疫情未开学的自开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未填报或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3.村委会(社区)于2021年3月11日——3月30日内收集好就读证明进行初审后交到乡镇(街道)扶贫部门,乡镇(街道)审核后完成填制《隆阳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扶贫补助申请花名册》(电子和纸质)后交乡镇中心学校。

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2021年4月10日前上交材料(电子和纸质)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接到乡镇或街道上交的电子表后必须用自动校验模板进行核对,确保信息精准)。

5.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4月15日前统一报到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学生进行身份识别。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后将受助花名册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在村级公共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区扶贫办#######,区教育体育局#######)。

6.自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学生需要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一份(落款时间必须在2021年3月及以后、必须用模板);
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要有户主和本人信息);
4.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联系电话);

(二)二次或多次申请过的学生需要的材料 1.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一份(落款时间必须在2021年3月及以后)。2.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联系电话);

注:所有普通中高职学生和2018届、2019届、2020届“东西协作”学生都需按模板提供在校生证明。

五、举报电话   区扶贫办:  区教育体育局:
乡镇咨询电话:
乡镇中心学校咨询电话:
乡镇中心学校咨询办理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