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作用,切实增强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党的建设上新台阶。近期,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先后深入衢州、龙游、湖州、安吉等地,对全省纪检监察部门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采取面上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及深入部分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听汇报、看资料、发问卷调查表、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有11个市纪委、39个县纪委接受了机关党建工作问卷调查。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新形势下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现状,并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的现状 全省纪检监察部门共有11个市纪委机关党委,91个县(市、区)纪委机关党支部(总支),共有党员3750名,其中,在职党员3017名,占党员总数80.45%;离退休党员733名,占党员总数19.55%。35岁以下的845名,占党员总数的22.53%;36—45岁的1263名,占党员总数的33.68%;46—55岁的620名,占党员总数的16.53%;55—59岁的289名,占党员总数的7.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2612名,占在职党员总数的86.58%;研究生、博士生文化程度的党员100名,占在职党员总数的3.32%。

 这次问卷调查50个市、县(市、区)纪委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内容包括基层党组织设置、班子配备及结构、发展党员工作、党的基础性工作、“三会一课”建设情况及有关制度等情况,共10大类,22项内容。从调查情况来看,各市、县(市、区)纪委机关党建工作,在常委会领导下,紧紧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符合纪检监察部门党的工作实际,不断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力、号召力、创造力的新路子,在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为机关党建工作主线。各地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常委会全局工作之中,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紧扣中心,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反腐倡廉全局工作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机关党建,一手抓中心任务的完成,做到“两促进、两发展”。同时,能按照机关党组织的自身特点,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围绕常委会决策部署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部分市、县纪委还制定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日程、抓在手上,较好地促进了纪检监察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二)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地积极推动落实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着力提高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和“一岗双职”的能力。有65%的机关党组织建立健全了机关党组织建设具体制度和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机关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从调查中分析,这几年机关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加强。如:定期分析交流支部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交流支部工作经验,探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途径等制度,机关党组织按时换届率为100%。党员发展中的环节和培养渠道畅通,其中,98%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安排参加党校培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正常,预备党员按时转正率为100%,发展党员公示制为98%,机关党组织能委派专人与预备党员谈话,谈话率为96%。

 (三)机关党建工作活动进一步丰富。各地围绕先进性教育、“作风建设年”和“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扎实推出新的活动载体,改进和创新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丰富发展了机关党建工作活动的长效机制。多数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以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为载体,如通过举办歌咏会、书画展、联欢会、运动竞赛等活动,丰富党员生活,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展。立足机关,探索和创新工作领域,部分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制定机关党员发展规划,机关党组织工作规划,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探索新路子。同时,一些机关党组织还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不断用理论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新的实践。

 (五)机关党建工作的条件进一步改善。各地纪委常委会十分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在改善工作条件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党组织的领导职务基本上由纪委一位副职担任,有的还配备了专职机关党组织副职,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随着纪检监察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形势给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大家普遍认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创新较难,机关党的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拓宽,履职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尤其是机关党组织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作用方面缺少有效办法。主要表现在: (一)机关党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需不断夯实。从调查中了解,少数市、县纪检监察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没有认识到建强建好机关党组织的重大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工作轻思想的现象。部分市、县纪委很少专题听取和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在减弱。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个别市、县机关党建工作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久而久之,机关党组织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普遍存在。传达指示、照本宣科成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不能按照党章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机关党的建设被作为可有可无的附带性、枝节性的工作。机关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两张皮”。因此,如何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真正把机关党的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还有待作深入的研究。

 (二)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比较薄弱,组织制度不够完善。一是有部分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不健全,支部班子成员只设一名组织委员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6%;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2名的有5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10%;班子成员3名的有16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32%;二是机关党组织副职配备绝大多数是兼职的,未配备机关党组织副书记的有22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4%。有些机关党组织副职的兼职,也是兼而不管,影响了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有20个支部未建立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0%。同时,对机关党组织考核,缺乏制度规范,目标考核“形同虚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使机关党的工作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受到影响。

 (三)机关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需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有些薄弱。近年来,部分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新党员的发展势头有所减弱,对培养青年入党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发展党员工作中理不直、气不壮的现象比较普遍。据调查统计,2005年以来,三年时间中,50个市、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党组织中共发展党员74名,占1863名党员总数的3.9%,平均每个机关党组织发展1.4名党员。其中,有9个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三年中未发展一名党员,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18%;只发展党员1—2名的有28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 3 党组织的55%。个别机关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只履行一下程序,教育培养工作滞后,使要求进步的积极分子得不到及时培养和教育。

 (四)机关党组织教育载体难创新,教育形式不够丰富。习惯用“一把钥匙开多把锁”,甚至是“一把钥匙开百把锁”的教育方法,形成了机关党组织单向、单一、单调的教育方式,影响了党员教育的效果。主要表现在:第一,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针对性不够强。主要是内容空泛,实际教育效果欠佳。第二,机关党组织教育形式沿袭传统的方法较多,适应新形势的创新的方法较少,读报念文多,缺乏新意,教育效果不够明显。第三,现阶段机关党建学习教育内容已不能满足机关党员思想多元化需求。对机关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创新手段缺乏,教育内容枯燥,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对党员教育模式改革的实际需要。虽然这几年来,机关教育活动年年都搞,有主题,有要求,有载体,程序也到位,但就是效果不够明显。如何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保持机关党员先进性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如何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纪检监察全局工作中的保证作用;如何找准机关党建工作与“两创”总战略的结合点;如何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如何促进机关和谐,提升凝聚力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对党员教育载体重新认识,加以研究创新,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解决。

 (五)机关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党员监督管理比较薄弱。近几年来,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出现逐年下滑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未召开党员大会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15%。只召开3次和3次以下的有21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2%。存在组织生活娱乐化和特殊化的倾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尚未形成,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够高。与纪检监察工作相比,机关党建的阵地建设也相当滞后,多数党支部没有党员活动室、党员阅览室等,一些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难以保障,开展党的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机关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健全。机关党组织不过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有2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6%;领导干部未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6%。三是市场经济对党员思想观念带来负面影响,物质利益对党性原则的冲击大大增加。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物化,宗旨观念逐渐淡化,思想作风不够过硬,模范作用不够明显。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缺乏实效,履行党内监督管理能力不够。

 (六)机关党建工作缺少思路,缺少创新。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现象。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满足于“就党建抓党建”的状况,缺乏开拓创新,缺乏新意,很少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思维、新举措,使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忽视党务工作,把全部精力集中在业务工作上,不愿意在机关党建工作上多花心思,使机关党的建设任务难以落到实处,作用被忽视。个别党务工作者认为,机关党组织缺少人权、事权,上有常委会,下有室主任,机关党的工作可有可无。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额外负担”,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怕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因此,对机关党建工作研究不够,精力不集中,号召力、战斗力、创造力缺乏。

 另外,从组织机构上看,机关党务工作者大部分是兼职,精力不够集中。有的机关党务干部对自身从事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光荣感、责任感。机关党务干部与外部交流较少,思想观念等相对较为封闭,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全局,放眼长远,准确把握新形势的能力相对欠缺。党务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现象有所显现。目前,纪检监察部门任务重,人手少,加上部分同志不愿从事机关党建工作,导致党务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机关党组织多数由副职兼任,也容易出现工作监督的真空。

 三、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需把握好的关系 6 作用。总之,要以务实的态度和创新的勇气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真正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确保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走在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启示之五,必须因地制宜地开展机关党的活动,形成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要增强机关党组织活力,一是要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地开展组织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党的活力。机关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各种健康有益、向上的活动,丰富机关党员生活,培养健康情趣。要采取定期举办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书画展、联欢会、运动竞赛、电脑操作比赛等方式,进一步活跃机关气氛,丰富党员生活,使全体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浓厚文化氛围、提升生活品位、培养健康情趣、保持高尚追求,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二是积极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以抗灾救灾捐款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献爱心”活动,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新风。要健全机关党内关爱机制,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机关党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三是运用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牢牢抓住机关党建主题和中心内容,开展学习竞赛、团体调研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工作呈现新的生机和活力。

 启示之六,必须加强创新和制度建设,形成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良好局面。抓党建既要有责任心作前提,也要有制度作保证。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需要注意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更需要注重机制创新。一是要由机关党组织“一肩挑”向全员抓党建转变。实行工作重心下移,以创新工作方式,转变服务观念,来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二是要创新工作制度,机关党组织要把思想、作风、业务建设有机结合,修订和落实机关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就是“制度+落实”,重点是贯彻落实好省委办的两个文件精神,健全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党内生活的民主程序。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廉洁从政制度,逐步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制度,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要创新载体,着力提高全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要通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等形式,强化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机关党的工作深入开展。

 启示之七,必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形成以理论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实践的新局面。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纪检监察部门党建工作要与时俱进,必须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这个基础工作。这几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系统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重视机关党建的理论研究,继续加强工作的调研和理性思考,提出真正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并在适当的时候举行纪检监察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理论研讨会,推动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工作,以便更好地为机关党建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