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缴纳社保协议书

  委托缴纳社保协议书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xx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五险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xxx元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xxx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收款人:xxx收款人银行卡号为:xxxxxxxxxxxxx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代缴社会保险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委托缴纳社保协议书[篇2]

   依照(姓名)(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的个人意愿就有关委托办理相关的人事及劳动事务事项委托金色立人人力资源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全权代理人甲方知晓并认可甲方与乙方无劳动关系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本协议书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书自动顺延一个协议期限并依此类推

   一、代理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社会保险及其他服务项目

   1、养老保险缴纳√2、失业保险缴纳√3、工伤保险缴纳√4、生育保险缴纳√5、医疗保险缴纳√6、补充医疗保险7、住房公积金

   二、甲方须提供乙方如下资料乙方方可为甲方办理已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新参保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1张;2、1寸彩照2张(白底、免冠)或电子照片;3、医疗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一)

   三、费用

   1、按照约定在双方签定本协议时甲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社会保险代理服务费用按每季度或其它约定缴费时间段缴纳至乙方

   2、费用需要每季度或其它约定缴费时间段内之第一月10日前支付至乙方账户(乙方提供对公及对私账户)

   3

   社保费将根据社保中心公布的数据调整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随时询问事项的办理情况;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资料、《甲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一)及相关复印件如因甲方提供资料迟延所致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须对所有提供的各类资料的性负责如因资料虚假、不属实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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