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方案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领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作用,奖优罚劣,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党支部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党员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分(60分)、先锋分(40分)和扣分三项。积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完为止,具体标准见附件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一)基本分: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 。

 (二)先锋分: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等情形。

 (三)扣分: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

 四、积分流程

 积分通过个人申报、党支部(小组)初评、支委会审定等途径进行积分申报和审定。基本分由党支部(小组)根据每名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先锋分通过个人申报、党员评议等途径形成;扣分通过支委会商议、党员评议和群众举报等途径形成。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活动、进社区服务等集中性活动,原则上应实时登记;因故未能及时登记的,由党员本人提出并由两名党员证明,待下次参加活动时补录。积分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小组)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二)党小组初评。各党支部(小组)明确一名记分员,依据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的内容对本组党员进行积分,党支部(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根据党员个人申报、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和先锋分项目相加后减去扣分项目,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支委会评定。党支部明确一名核分员,对党支部(小组)上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支委会每半年召开,在党小组初评的基础上,经由支委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党员积分,支委会委员签字认可,最终党支部书记签字决定方可作为党员积分。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或局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局机关党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按照“年度积分=年度基本得分+年度先锋得分-年度扣分”的方式计算党员年度积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五、积分运用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一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考核2次,6月30日前核准上半年积分,12月30日前将全年积分加总,形成全年综合积分。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一年度积分自动清零。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10%的党员,在基本分无扣分的前提下,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绩效考核、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10%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五)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委员,要严以律己,恪尽职守,担当进取,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做好示范引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支委会成员和各党小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书记作为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落到实处,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党委将不定期对党支部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考核奖惩。**党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2.**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3.**党员记实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附件1:

 **党员积分考核细则项目表

 项目

 积分(扣分)内容

 分值

 基

 础

 分 占

 60分

 1.认真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每次3分

 2.按照《党章》规定,按时主动足额缴纳党费。

 每月2分

 3.通过参加集体学习、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政策法规,认真记录学习笔记。

 每年

 1-12分

 4.积极参加单位、机关支部和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每次3分

 5.根据机关支部安排,积极撰写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等,并及时交党支部存档。

 每次3分

 6.积极参加单位安排的脱贫攻坚活动,蹲点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较好。

 每次5分

 7.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每次5分

 8.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公益或集体事业,捐款捐物。

 每次5分

 先

 锋

 分 占

 40分

 9.积极参加支部和工会安排的交流发言、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每次加5分。全年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加5分。

 每次5分

 10.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被党组织采纳。

 每次5分

 11.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本单位加5分、市级加7分、省级加10分)。在年度考核中,获得称职等次的加5分、获优秀加10分。

 每次

 5-10分

 12.带头到党校、所在支部、联系点等基层单位讲党课。

 每次5分

 13.积极参与党支部安排的日常工作。

 每次5分

 14.其他加分情形(党员申报后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扣

 分

 项

 1.无正当理由缺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内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次扣5分。学习笔记不认真、不完整每次3分。年度考核不称职扣5分,基本称职扣3分。

 每次

 3-5分

 2.工作中出现失误,并受到提醒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情形。

 每次3分

 3.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问责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或参与不法活动等不良行为。

 每次

 10分

 4.其他扣分情形(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2: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党支部 年度 党员姓名:

 序号

 积分内容

 登记日期

 积 分

 管理员

 签字

 合计:  分 党支部书记签字(签章): 日期:

 附件3:

 -----年度**党员记实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

 机关党支部 年 月 日

 姓名

 是否参加

 (打“√”或签字)

 基本分

 先锋分

 扣分

 纪实情况

 如:王××

 √

 3

 4 

 交流发言 

 讲党课 

 心得体会

 党支部(党小组)管理员签字: 党支部书记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