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使用控制措施

依法使用控制措施 19战术三区 陈炜豪 22号 摘要:警察如果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盲目是用武力手段,将会给相对人身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与损失。

关键词:依法;
规范;
控制措施 今天下午观看了依法使用控制措施教学录像,受益匪浅,视频中有真实事件反映出依法使用控制措施的重要性。

国际警长协会对武力手段作出如下定义:即武力手段指的是警察为了迫使不服从嫌疑人服从所必要使用的手段。按照我国出台的《人民警察使用器械与武器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执法现场中,警察所使用的武力手段一般指的是对武器与警械的使用 。其中包括徒手强制、警棍使用、化学制剂使用、驱逐性警械使用、约束性警械使用以及武器使用等。在《朗文字典》中将武力定分类为气力、暴力、势力、影响力、权力、说服力、迫使、强迫、强制、突破、强行与强作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通常警察出现现场或用言语进行警告劝说就可以让嫌疑人服从命令,使用警械武器也能够起到震慑与制服犯罪嫌疑人的效果,例如利用警械截停与盘查嫌疑车辆就是一种软性的武力手段。因此广义上的武力手段定义为不仅包括身体力量控制、武器与警械使用,还包括思想上的影响,例如警察着警服出现执法现场等。我我我 警察对武力手段的使用必须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暴力抵抗程度决定,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与武器条例》中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与器械,应当以制止犯罪行为,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基本原则。在实际执法中要准确评估犯罪嫌疑人的暴力程度、对抗手段、危害后果以及现场紧急程度,然后进行决定使用武力手段的等级与级别 。呜呜呜 依法使用武力也是一门学问,需不断学习不断探索。近年来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中制造贩卖、走私、盗窃抢劫枪支的犯罪愈演愈烈持枪杀人、抢劫拒捕甚至持枪公开与执法人员对抗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一类的犯罪行为给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带来严重的现实威胁。据最新的资料统计,2005-2007三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387人英勇献身,19410人负伤;平均每年有400多民警英勇牺牲。这说明犯罪分子的凶残暴戾,使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随时都面临着流血亡牺牲;由于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在打击制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卫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负有特定责任,因此如何正确使用武器对于人民警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我我我我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现状:
某地区目前近三百名警察的手中竟没有一支手枪,这并非装备不足,而是因为全国一些地区屡屡发生警察胡乱开枪致人死亡的惨剧才使他们手中的枪支被全部上交。令人忧虑的是,这种情形还不仅仅是局部地区。众所周知,警察职业充满着生命危险,其主要职能就是社会控制和打击犯罪,紧急情况下,面对的多是亡命之徒,而为了实现这一职能和制服犯罪,警察就必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尤其是在社会治安严峻的今天,警察无枪,岂不慌张?如果警察自身处于赤手空拳的尴尬处境,不要说在危急关头制服犯罪、保护群众,到时,就连警察自身也无法保护。无疑,不给警察佩发枪支,不仅是对人民和公共利益的严重不负责任,也是对警察自身生命的亵渎。人民警察佩带枪支,不仅是警察的职业需要,也为我国法律所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阀行职责时,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从这条总则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佩枪的基本条件:一、依法履行职责;二、有必要使用枪支。笔者认为,对此条款的正确理解应当是:并非每个警察必须配枪,而是根据警种和工作需要有所选择、有比例地配枪,也并非是要求警察每时每刻配枪,而是根据需要适时配枪。

公安民警为完成任务、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依法享有武器使用权。使用武器关系到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公安民警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使用武器,如果不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使用武器,不仅会造成他人的生命健康的不可挽回的损失,而且自身不免也会锒铛入狱,这就应了那句“开枪之前是民警,开枪之后是罪犯”的在警界似乎无可奈何又耐人寻味的话了。所以,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为了保护公安民警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提高公安民警依法使用武器的水平和能力。目前,对公安民警使 用武器所进行的训练包括使用武器的技能性训练和依法使用武器训练两部分。前一部分强调的是技战术问题,通俗而言就是打得准的问题;后一部分强调的是合法性问题。这两部分应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整体,而不是互不关联的两部分,即使用武器的技能性训练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设计,使用武器相关法律规定应贯穿于公安民警使用武器训练过程的始终。因此,掌握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定、正确理解法律的规定就成为使用武器训练的关键。

教学团队是提高依法使用武器训练水平的前提条件。在武器使用训练的内容明确之后,要将训练内容变为学员的实际动手能力,就要组织科学的教学团队。过去,对于武器使用训练法律规定部分,无论是由射击教练讲授,还是由相关法律教师讲授,都会存在法律规定与技能训练不能紧密结合的问题,解决这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打破过去那种各自为政的局面,由射击课教师与法学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共同研关究、共同进行武器使用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