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镇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2021年XX镇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禁种铲毒工作成果,全力推进禁种铲毒工作,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发展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推动贯彻实施《禁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修订后的《XX省禁毒条例》为统领,坚持宣教和打防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力争“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意见》(禁毒委发(2014)1号)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为总目标,按照“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对非法种植问题的主动发现能力、及时踏查铲除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坚决遏制非法种植问题出现反弹,彻底根除大面积和零星种植现象,不留死角,防止死灰复燃。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按省、市、县禁毒办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逐级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状,层层部署禁种工作,落实综治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
要继续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舆论声势,入村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山区农民不种植毒品原植物,形成浓厚的禁种铲毒宣传氛围。

2、踏查验收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根据毒品原植物生长的规律特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毒品原植物种植、开花、收割的关键时期,发扬“四个千万”精神,结合无人机航拍,适时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非法种植罂粟活动的自查行动,不留死角和盲区。要将卫星遥感航拍和无人机航测技术相结合,开展踏查铲毒、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上级禁毒部门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我镇禁种铲毒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4月份,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家禁毒办开展的“天目-16”卫星遥感航测行动,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的毒品原植物,全力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继续保持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对发现的种植罂粟案件和线索要深挖细查、坚决侦破、严厉打击。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线索,按照2016年1月份XX市禁毒委员会制定出台的《XX市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X禁毒委(2016)X号),加大对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力度,坚决破获一批种毒案件,抓获惩处一批种毒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注意发现侦破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罂粟经济链”。

3、总结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5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对禁种铲毒行动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禁毒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20日前上报镇综治办以便汇总上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坚持把禁种宣传作为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第一环节,着力整合各种资源,切实把宣传教育关口前移,变被动“铲毒”为主动“禁种”,充分利用广播、专栏专刊、标语、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方法,大张旗鼓的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和铲除的必要性,禁毒法律法规、党委政府禁毒的决心,以及非法种植的后果,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使其懂得毒品知识,明白毒品危害,真正领会党委和政府禁毒工作方针、政策,让“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等观念深入人心。要在辖区醒目位置至少建立一个宣传专栏,刷写一条固定宣传标语,行政村主村张贴彩纸标语20张以上、自然村10张以上,以提高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知晓率。要结合每年6月份的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注重开展经常性宣传;
要抓好传统种植罂粟的重点村、相关单位的宣传,也要做好其他区域的宣传。自觉筑起“不想种、不敢种、不愿种”的思想防线,为实现“零种植”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加强踏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有规模、有声势、有实效的铲除行动。XX村、XX村、XX村等十个重点行政村要克服麻痹、厌战的思想,防止走过场,要对重点部位工作责任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确保禁毒工作细致到位。行动中,公安、村主干、护林员和广大群众深入到荒山飞地、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废弃院落等部位进行拉网式的地面踏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铲除。

3、清查盲区。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踏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重点村居,要全力配合镇政府雇请的无人机航测,对历史种植地址和新增疑似地块进行巡航核查,尤其是重点行政村对新增地块要认真登记建册,努力控制开荒地,坚决做到“种子不落地、落地不出苗、出苗必铲除”。同时,上沃村、XX村、XX村等六个行政村要特别注意分别与XX镇和XX乡联合开展交界处踏查铲毒,确保铲毒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国家禁毒办还将在我县开展天目卫星遥感检测,在往年的数据基础上,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有力提高我县踏查铲毒的准确率,扩大踏查覆盖范围,清除盲区死角,必将成为我县禁种铲毒工作的一支利剑。届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应全力予以支持、配合。

4、加强打击。在主动发现、及时铲除的同时,强化破案、从严打击始终是最直接、最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措,也是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因此,各地要严格按照《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市禁毒委制定的“以打开路、打防结合”,“铲毒一处、破案一起”的禁种铲毒工作思路,坚决打掉一批集种植、收购、加工“一条龙”服务的犯罪团伙,彻底摧毁毒品种植、加工、销售链条。对于影响广、危害大的非法种植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挂牌督办、限期破案。特别是对大面积种植、复种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不断增强法律震慑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艰巨性、反复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努力遏制毒品来源,减少毒品危害。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层层制定方案,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禁种铲毒工作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禁种铲毒工作面临的形势,立足于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落地后让种毒人员颗粒无收的思路,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继续把禁种铲毒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状考核内容,参照《XX市关于实行禁种铲毒工作综治责任查究和奖励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本地情况,严明奖惩,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把禁种铲毒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健全禁种铲毒工作机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禁种铲毒协作机制,切实加强配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侦查破案力度,力争抓获一批种毒、制毒、贩毒违法犯罪嫌疑人;
对于大面积种植的案件,要及时立案,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要依法严惩一批毒品犯罪分子,不断增强震慑力。宣传、广电、广播、司法等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禁种铲毒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出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林业站、农技站等要结合工作特点,加强对林区、山区、广大农村的禁种铲毒宣传,大力发展替代种植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共青团、工会、妇联等要调动禁毒志愿者的积极性,继续深化“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和“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宣传发动广大青少年、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下岗失业群体、涉毒家庭和妇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民政、教育、卫计等单位部门要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展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3、做好督导检查、和工作情况上报工作。镇党委政府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适时组织下派督导组对重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及对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禁种铲毒行动有效运行,力度不减。我镇将继续借助“天目-16”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拍技术,对辖区内禁种铲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继续鼓励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积极作为,自主发现铲除毒品原植物,实事求是地报送铲毒数据。根据《意见》的精神,将表彰禁种铲毒工作中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于不主动作为、敷衍应付,导致辖区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严重、反复反弹蔓延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有关村(社区)、镇直单位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或实行禁毒重点整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禁种铲毒工作开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如实、及时上报各地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的情况,镇综治办将及时录入《国家禁种铲毒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禁种铲毒暨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1、杜绝毒品鸦片,共建平安XX! 2、禁绝鸦片,共享平安! 3、种植鸦片,祸国殃民;
遵纪守法,共享平安! 4、严厉打击种毒贩毒分子,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5、全民动员,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创一个平安和谐XX! 6、以人为本,平安先行;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7、坚决查禁毒品,维护XX平安! 8、禁绝毒品,人人有责!平安XX,你我共享! 9、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10、开展禁毒斗争构建平安XX! 11、禁毒靠大家,平安你我他! 12、禁种铲毒人人有责,平安XX人人共亨! 13、谁种鸦片谁坐牢! ※要求:1、固定标语:行政村主村刷写2条以上,自然村刷写1条以上。

2、彩纸标语:行政村主村20张以上,自然村10张以上。

3、标语着重张贴在进山路口、街道、店面、电线杆等群众聚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