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登记网上申报系统

 技术合同登记网上申报系统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一、技术合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可享受技术交易额免征5%营业税。

  符合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转让

  方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托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而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切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享受免征5%营业税。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批流程

  卖方用户注册

  买方凭真实、有效证件到登记机构注册或自行注册。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上传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信息表并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登记

  卖方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合同登记业务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填“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也可以有选择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按申报材料要求,将技术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报送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核。注:设计专利技术合同的,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表处申请认定登记。

  审核登记

  登记员查阅卖方网上“登记申请书”并根据卖方送审合同文本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登记、盖章,出具认定登记证明。

  卖方办理减免税

  卖方凭核定后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到企业所在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或退税手续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卖方主体证明材料:法人证书或本人身份证。

  生效合同的正本文本及全部附件,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字迹清楚。使用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贴好印花税。

  财务预算清单核定技术收入。

  涉外合同登记提供合同的文本、外经贸部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委托书、双方营业执照。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1、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合

  同登记申请书、信息表;3、委托经办人授权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合同金额发票复印件;6、相关证明。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材料要求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需提供详细技术方案。

  软件开发项目需要提供技术需求书,知识产权必须明确;著作

  权归甲方或甲、乙双方拥有。软件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技术合同原则使用国家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未采用的

  应加装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封面、封二和封底。

  中标合同附上中标通知书。

  五、技术合同免税办理程序

  技术合同认定。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

  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当地主管地方

  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办理

  年度申报前,提交以下资料备案。

  1、发生在境内技术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

  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2、发生在境外转让技术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

  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栏中填报可减免的所得额。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流程

  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第一技术合同登记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须知

  一、认定登记合同要求

  1.具备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建议:采用国家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质、技术标的内容、技术报酬或价款、如实表述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使用虚假合同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者将受到依法查处。

  3.合同文本字迹清楚、签字盖章完整有效,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笔签名或盖私章。

  4.涉外合同需有与原件一致、有效的中文文本,并需出示省级以上商务部门的核准批件。

  二、认定登记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根据科技部规定,由卖方在其依法注册地区任选一个登记机构进行申报。

  2.申报时限: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签订30日内进行申报登记。

  3.初次办理: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用于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注册用的“卖方单位注册信息表”,信息表上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不能在一处或多个登记机构重复申报登记。

  三、认定登记网上登记流程

  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按照卖方须知说明进行申报。

  1.卖方用户注册:填写“卖方单位注册信息表”,由登记机构注册后取得用户名ID和密码PW;

  2.登录及填写:凭用户名和密码从“合同卖方”登录,登录后选

  择“合同申请”,登记机构选择“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按提示逐项填写“合同登记申请”完成后提交;

  3.审核登记:登记员网上审核卖方的“合同登记申请表”,并根据收到的合同文本认定、登记。在网上“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卖方用户和管理人员可在网上查询审批结果。

  四、认定登记提交材料

  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履约期内的合同文本一式四份。

  五、不予认定登记

 情况

  1.合同主体不明确;

  2.合同标的不明确,合同认定登记人员无法了解其内容;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

  六、认定登记费用

  1.合同登记费:全免;

  2.合同印花税: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

  3.事务所免税代理费:技术交易额的千分之五。

  七、认定登记后可享受政策

  依据国税函212号、财税106号文件中的规定只限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合同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八、认定登记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1.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办理须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2.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登记决定,三至四个工作日领取免税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