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HSCG2016-119?号

 惠水县王佑镇人民政府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部份?政府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份?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份?采购项目要求

 第四部份?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第五部份?质疑与投诉

 第六部份?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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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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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份?政府采购邀请函

 各相关供应商:

 受惠水县王佑镇人民政府委托,我中心就采购单位的茶苗、软籽石榴苗实行

 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具备政府采购资格条件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人和有本次供货、服务能力的商家投标。

 一、采购编号:HSCG2016-119?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茶苗、软籽石榴苗(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7?日(休息时间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贵州省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12

 楼),标书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出概不退)。

 六、资质审查:开标时,对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新版)、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

 印章)、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查询记录(开标前提供在本次采购项目采购

 公告公示期间查询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次投

 标。

 七、投标、开标地点: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10:00?时前。

 九、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10:00?时。

 十、联系电话:(0854)6538976

 联?系?人:杨兆文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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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株)

 备注

 茶苗

 质量标准达到?GB11767-2003Ⅱ标准以上,一年

 生苗,苗高≧20cm,茎粗≧2mm,侧根≧2,品种

 纯度?100%。

 150?万

 物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株)

 备注

 软籽石榴苗

 一年生苗,高度≧100cm,冠幅≧25?cm,米径

 ≧1?cm,品种纯度?100%。

 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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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份?采购项目内容

 分包一:茶苗

 分包二:软籽石榴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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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份?采购项目要求

 各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进行投标。

 1、本次采购对象为茶苗、软籽石榴苗。

 2、投标方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资格、供货能力和技术服务保障。

 投标方可根据经营范围选择一个或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注

 明所投物品的品种、技术参数及产地,未按要求注明清楚的按“不作实质响应”处理。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单位和生产企业有效

 的营业执照(含新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②投标单位的《种苗经营许可证》(副本复

 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③生产企业《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经营许可证》(副

 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④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且业绩良好。

 4、投标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采购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交货时:

 须提供所供种苗当批次的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书、苗木标签。

 5、所有投标货物由成交单位运送,并负责按生产厂家和投标时的承诺提供

 相应的售后服务。

 6、本次采购的货物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包括货物价、运费、上

 下车费、人工费、税费和成交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采购预算资金为:分包一(茶苗)27?万元、分包二(软籽石榴苗)22.4?万

 元。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可以报出?2?次以上(含?2?次)的价格,具体报价次数投标现场公布。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

 术参数要求和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且《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

 算的才能进入?2?次及以上报价,否则不能进入第二次及以上报价。供应商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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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报价为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在谈判过程中采购人如无新的要求、新的更高

 参数变动情况的,第二轮次及以上报价不能高于前一轮次报价,以此类推。并且

 第二次及以上报价表内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否则,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

 按不作实质响应处理。

 7、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另行制作投标文件,不允许

 在招标文件上直接填写进行投标,否则按“不作实质响应”处理。

 8、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经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

 购办公室审查备案,送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9、交货地点:王佑镇人民政府

 10、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11、验收方式: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未发放之前,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

 提出验收申请获准同意后,到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政府采购货物验收明细表》一式四

 份,采购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资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在《政

 府采购货物验收明细表》上签署具体验收意见,货物验收按惠财字[2011]30?号规定进

 行验收。

 12、开标之日,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委

 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参加开标活动。

 13、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谈判并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14、投标文件要求。

 ①投标方应准备?1?份正本和?2?份副本共?3?份投标文件。在每—份投标文件

 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投标文件正副本须用?A4?纸打印,目录、页码编制清楚且相对应,正文采

 用仿宋?3?号字体、表格内字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投标文件按目录顺序整

 理并胶装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落款处注明“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副本使用加

 盖投标单位印章的正本进行复印或直接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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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供应商投多个分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分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书。

 ③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④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①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分别密封,并标明采购编号及

 “正本”和“副本”。

 ②每一信封上应注明“2016?年?12?月?8?日上午?10:00?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16、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方(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成交总价?8‰的成

 交服务费。

 17、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在确定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方交纳采购预算

 金额?2%的投标保证金,(按采购公告中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进行交款,请

 供应商在交款时必须在交款单备注栏注明“投标公司名称、采购编号、采购项目

 内容”,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款

 后提供交款凭证到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后到采购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未成交(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退还 (无息、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顺延之次日),成交(中标)的供应商自政

 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节假

 日顺延至节假日顺延之次日)。如果投标方无故不参加投标、成交(中标)供应商

 无故放弃成交(中标)资格(含法定时期内不作为)时,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并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供应商提供手写三联收据、并按采购中心提供退款申请格式用?A4?纸

 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到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

 续,联系人:陈国芬,联系电话:0854-6525926。

 1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向惠水县财政局采购办交纳货物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合同履约交货完毕之次日起?7?日内退还(无息、节假日顺延至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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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顺延之次日)。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的,将不退还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

 金;如延期供货,推迟一天按成交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冲

 抵扣,冲抵扣完毕为止。

 19、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采购单位出具付款意见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无息、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顺延之次日)。

 20、投标方一旦取得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即被认为接受本次《采购文件》

 中的所有条件、规定和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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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份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

 采购管理办法》、贵州省、惠水县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制定

 本评标办法。

 一、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在开标前?1?小时内组建,其中采

 购人代表?1?人,有关专家?2?人。专家分别在惠水县财政局、黔南州财政局、贵州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具体按《惠水县财政局、监察局

 关于转发〈黔南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试行)〉的通知》执行。

 2.评审小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独立行使本招标项目的评审职

 责。

 二、评标原则。

 1.本次评标按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

 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按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实质性、

 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参数、交货日期、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评审小组根据评标

 方法按报价高低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并写出评标报告(或中标推荐表)。采购

 人根据评委意见和采购文件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将采购结

 果进行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

 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无效标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对采购项目内容不作实质响应的或者与采购项目要求不符合的投标者。

 2.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委托书与投标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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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不符合的、开标现场无投标经办人身份证明的、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不完整,未按胶装要求装订成册的。

 4.搞假材料的投标者。

 5.?所投标项目与经营范围不相符的。

 6、投标商必须整包投标,不允许包中分项投标。

 7、交货时间超出采购要求的。

 8、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四、废标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和报价雷同,恶意串通竞标的。

 2.因无效标原因造成实质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投标文件属无效投标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应作废标处理的。

 五、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①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校核时,如发现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时,

 允许当场进行修正。修正错误的原则是:当单价与总价有算术错误,而不一致时,

 以单价为准,允许修正总价;当发现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允许将小数点修正

 至正确位置;当投标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②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填写不完整或表述不清楚的内容,投标人可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书面说明。按上述方法修正的投标文件,经

 投标人认可签字同意后,修正后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

 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六、评标方法。

 按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

 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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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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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满足《采购文件》所

 有要求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如供应商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属中小企业的,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生产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工信部门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的,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最终价格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在供应商《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第?1、2?条后,在同等条件下出现价格相同

 的情况下,评委可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优劣择优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部份?质疑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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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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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结果的公示期为

 七个工作日。

  响应本次采购的投标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的招、投标过程及中标结果有任

 何质疑,请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逾期视为无

 质疑。

 如提出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对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于答

 复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投诉,如对惠水县财政

 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处理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申诉。

 第六部份?投标文件格式

 (以下格式可根据投标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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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书(投标函)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HSCG2016-119?号的《采购文件》,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单位愿意:以人民币

 元的总价作报价承?HSCG2016-119?号采购项目。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内完成该采购项目的要求,并按货物总价的?8‰缴纳成交服务费。

 3.我方自愿递交投标保证金 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货物报价明细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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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物品

 名称

 品种

 技术

 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

 3

 4

 5

 6

 合计

 大写: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投标单位(盖章):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13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序号

 物品

 名称

 采购要求技术参数

 投标响应技术参数

 响应及偏离情况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注:技术参数有偏离的用下划线进行标注。投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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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技术参数有偏离的用下划线进行标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货物服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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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投标单位(盖章):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从业人员及技术资格一览表

 15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企业从业人数

 其中:

 备?注

 高级技术人员(人)

 中级技术人员(人)

 一般工作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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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注:须附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

 注:须附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售?后?服?务?承?诺

  应注明售后服务部门的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安排、物品免费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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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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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以及投标方需承诺的其它内容。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企业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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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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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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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人代表人,有权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

 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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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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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

 与之有关系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身份证号:

 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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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注:同时须提供工信部门(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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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物品

 名称

 品种

 技术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

 (元)

 合 计

 (元)

 合

 计(大写)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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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方: 合?同?编?号:HSCG 号 (总

 编 号)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HSCG 号 要求和 年 月 日

 采购结果以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品种、技术参数、产地、数量、金额(如下表):二、货物

 一、货物名称、品种、技术参数、产地、数量、金额(如下表):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苗木或有残损的由乙方负责更换,乙方不能更换,按未交

 货处理;如乙方提供劣质苗木,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赔偿

 责任和法律责任。

 交货时提供调运苗木“两证一签”。

 2、乙方负责运输。

 三、交(提)货地点:

 四、交(提)货时间:

 五、货物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

 七、货款结算:

 八、售后服务:1、乙方必须履行投标时的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条款按响应文

 件,没有响应文件或对响应文件有增减内容的应另附书面服务承诺全部条款于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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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县直单位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后)。

 2、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包换并承担相应费用。货物

 因甲方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质量原因,不属乙方售后服务范围。

 九、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文件》要求乙方向惠水县财政局采购办交纳成交

 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货物交货完毕,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7?日内退还(无

 息、节假日顺延)。

 十、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逾期?1?天

 处以合同货款总额?0.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将扣罚履约保证金并承担

 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

 责任,按照合同货款总额?0.5‰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的争议,由惠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结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根

 据鉴定结果由过错方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仲

 裁庭管辖。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法律没有规定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1?份,采购办、采购中心各?1?份。

 甲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 托 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监督部门意见:

 (盖章)

 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注:合同编号由县财政局采购办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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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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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格式:

 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

 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参与的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内容) 项目(项目编号:

 ),?现已开标结束,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特申请退回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公司

 年 月 日

 按我公司要求退回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全称):

 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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