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的讲话稿

同志们:

3月29日,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会议,**部长、**副部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建设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市也立即召开了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会议,会议十分重要,任务也非常紧迫。因此,局党委决定,对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好全区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建设领域也是其中之一,特别是在规划审批、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环节中,一些企业为揽项目、占市场、销材料、提高容积率、获取经营权,给予回扣或好处费,从请客、吃饭、送礼到技术服务费、顾问费、咨询费,方式越来越隐蔽,有的还以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貌似合法的形式出现。这种商业贿赂不仅发生在企事业单位之间,也出现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给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失,对社会公平公正秩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7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就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建设部今年又专门召开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电视会议,把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列为治理的重点之一。省委、省政府对开展好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张高丽书记、韩寓群省长分别在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建设部领导的讲话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指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的决策部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把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人员健康成长。当前要着力抓好的一项工作就是搞好自查自纠。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建设系统的规划、建管、招标、房地产、城建、公用事业等部门,要组织对所负责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本部门是否存在接受商业贿赂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整个自查自纠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4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建设领域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为开展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从5月1日至6月底,为自我检查纠正阶段。要组织督促本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存在接受商业贿赂的情况进行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自查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对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频繁发生商业贿赂的单位,要深入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防范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的,要抓紧查漏补缺。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规划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各类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城市设施经营权转让、产品鉴定推广等。

第三阶段,从7月1日至8月底,为集中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进行全面整改。主管部门要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从9月1日至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各单位要对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从严处理;对只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要督促其尽快复查;复查仍不认真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区建设局将组织力量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各镇、街道要对整个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0月底前书面报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

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常抓不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

一是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督促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以及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近期,建设局将成立“财务结算中心”,防止因商业贿赂作假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积极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教育引导各单位坚持依法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规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加强对各类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工作职权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行为。

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推行审批受理和审核分离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同时,要加强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立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把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强化监督约束、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监督的性质、作用和要求有正确的认识,形成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负责资质资格审批、工程管理、规划审批、城市设施经营权转让、产品鉴定推广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制度,按规定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不断扩大党内民主,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五是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要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异议受理、举报网络和快速查处机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改进评标办法、评标方式,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合理低价中标;积极推行电子标书、计算机辅助评标,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评标专家的行为管理,建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的考核记录和评价体系;加快交易中心软硬件建设,规范服务行为,适应专业工程项目进场交易的需要;拓宽交易中心的服务范围,将交易活动逐步扩大到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要继续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行为发生。贯彻落实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企业按规定采取市场清出等惩戒措施。

六是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今年年内,成立“岚山区建筑业管理网站”,健全工程项目、工程建设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数据库,各管理机构对企业和人员的处罚情况要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的评价标准,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建立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将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相结合,形成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

七是积极推进建设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化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市场,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资质的企业,在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政公用市场。推进建设行业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行规、行约及行业标准等,加强对企业等会员行为的约束。

四、切实加强对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区建设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光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华波和姚久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吕仕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建环委和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要把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与政治经济社会工作统盘考虑,同时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把握政策,加强指导。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象十分复杂,手段和形式多种多样,隐蔽性很强。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处理具体问题的政策界限,既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又要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既要坚决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深入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具体的思路和对策,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治理工作的指导,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建环委都要加强对本地区治理所管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要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取得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效。区建设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各镇、街道建环委和各单位要与检察、监察、司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严肃查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对建设系统内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

同志们,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是一项重大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坚决遏制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