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登记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制度

 1、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

 (1)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 14 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现地址应填写到最小单位, 城市应填写到区 (县) 、街道、 门牌、 幢、

 室,农村应填写到乡、自然村。对于单位内宿舍应在单位前写明× ×

 区× × 路;户口地:卡片除填写现住址外,还应填写户口地,以确定

 该病人是否为外地人口,否则为不完整卡片。

 (2)填报订正卡或转归卡均要做出标记(在原先报病名旁小格内作

 “× ”号,将确诊病名填写在“订正病名”栏目)。

 (3)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要详细具体,字迹工整易辨认。

 (4)按规定时间报告, 初诊日期为医院对病人做出明确诊断的日期,

 应与报告日期在同一天( 进行 报告卡消毒者可延迟 1 天),否则为不

 及时。

 2、网络报告的传染病卡片质量,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发病

 日期、诊断日期、诊断依据、病名、医生填卡日期、地址,地址应选

 择到街道(乡镇),否则为不合格卡片。卡片填写日期即为网络直报

 日期。传染病报告卡保存期 3 年。责任报告单位应设立《专用疫情登

 记簿》 。在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的同时, 按规定进行疫情登记, 《专

 用疫情登记簿》保存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