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纳税筹划》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334)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纳税筹划》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334)
盗传必究 一、单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 括号。每小题2分,共20分)
1.税务筹划的主体是( )。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2.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加计扣除的是( )。

A.广告费 B.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C.企业支付给残障职工的工资 D.环保专项资金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比较有利 B.当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选择母子公司模式比较有利 C.当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选择总分公司模式还是母子公司模式没有区别 D.在选择新设立分支机构的模式时,可以不考虑风险责任及居民间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问题 4.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规定的是( )。

A.被投资企业发生经营亏损,可用投资方所得弥补 B.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可用被投资企业分回的所得弥补 C.企业境内总机构发生的亏损,只能用总机构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D.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可用境内总机构的所得弥补 5.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的规定标准为( )。

A.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B.其他企业为5:1,金融企业为2:1 C.金融企业为4:1,其他企业为2:1 D.其他企业为4:1,金融企业为2:1 6.甲公司代乙公司采购一批商品,下列行为符合委托代购业务要求的是( )。

A.乙公司未能及时付款,甲公司垫付了资金500万元 B.采购商品的发票开具给甲公司 C.采购商品的发票开具给乙公司 D.甲公司把货款金额和手续费一起与乙公司结算 7.如果一项固定资产,会计上按直线法折旧,税收上按加速折旧的方法,这种税收差异会出现( )。

A.时间性差异 B.永久性差异 C.会同时出现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D.不会出现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8.下列有关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设立之初亏损的分支机构,或者在总公司亏损、分支机构盈利的情况下,分支机构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以获得盈亏相抵的好处 B.如果总机构位于税率低的地区而分支机构位于税率较高的地区,分支机构则宜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以实现规避高税率的目的 C.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所得与总公司汇总纳税 D.无论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法人,都应单独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9.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

A.纳税人的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在不含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税负最重的是( )。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C.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D.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 二、多项选择题(将每题四个选项中的至少两个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 填入括号,多选或漏选均不得分。每小题4分,共20分)
11.下列各项中,其变动能有机地体现投资结构对企业税负以及税后利润影响的有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具体税收筹划方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负一定低于公司制企业 B.企业最终税负的高低与否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在考虑纳税主体的身份的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 C.设立分公司手续简单,有关财务资料也不必公开,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 D.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常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12.下列符合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标准有( )。

A.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B.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做出,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 C.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 D.企业1/2以上(含1/2)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 13.下列关于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

A.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B.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 C.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企业可以调整减低投资成本 D.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14.下列做法,对企业有利的有( )。

A.付款之前,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 B.使销售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C.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 D.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 15.一般性税务处理条件下,下列对企业股权收购重组交易的处理符合规定的有( )。

A.被收购企业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B.收购企业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C.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D.收购企业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 三、问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6.什么是偷税?什么是避税?什么是税收筹划?三者的联系和区别在什么地方? 答: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具有故意性、欺诈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税收筹划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作出合乎政府政策意图的、合法的安排,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由于其行为是合法的,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其正当性,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而偷税采取的是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违反了法律和法规,应当受到处罚。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避税是在经济活动中作出的违背政府政策意图但是又不违法的安排,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由于其行为是不违法的,因而也难以受到法律的惩罚,可见,税收筹划和避税的结果是相同的,都是少交了税款,但筹划是受到鼓励的、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而避税则是不受鼓励的行为。如果政府调整了税收政策,堵塞了税收漏洞,纳税人的避税行为或许就变成了违法行为。有时,纳税人避税的力度过大,也会成为不正当避税,而不正当避税在法律上就可认定为偷税。

17.如何利用结算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答:若预期在商品发出时,可以直接收到货款,则选择直接收款方式较好;
若商品紧俏,则选择预售货款销售方式更好,可以提前获得一笔流动资金又无须纳税。若预期在发出商品时无法及时收到货款,如果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会出现现金净流出,表现为企业账面利润不断 增加的同时,流动资金却又严重不足,企业为了维持生产可以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但又需要承担银行利息,加上尚未收到的货款还存在坏账风险,所以,财务风险大大增加。此时,宜选择分期收款或赊销结算方式,一方面可以减轻销售方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购 买方的付款压力。

自营销售与委托代销相比,委托代销可以减少销售费用总额,还可以推迟收入实现的时间。但同时可能使纳税人对受托方产生依赖性,一单受托方出现问题,可能给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很大危害。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8.投资的税收筹划 某企业有1000万元的闲置资金,打算进行投资。其面临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投资国债,已知国债年利率为4%;
另一种选择是投资金融债券。已知金融债券年利率为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税务角度分析投资哪种债券更合适?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人免征企业所得税,而购买其他债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案1:若企业投资国债,则投资收益=1000X4%=4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国债的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则税后收益为40万元。

方案2:若企业投资金融债券,则 投资收益= 1000X5% = 50(万元) 税后收益= 50X(1-25%)=37.5(万元) 表面上看金融债券的利率要高于国债利率.但是由于前者要被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而后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计算,投资金融债券的税后收益要低于投资国债的税后收益,因此,从税收角度分析投资国债对企业更有利。

19.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日本一家公司欲到美国开展经营活动。为此,其打算在美国设立一家经营机构。该公司在日本每年的税前所得为1000万美元。预计其在美国设立经营机构后,该经营机构五年内每年将亏损300万美元。到第六年该经营机构才有可能盈利。假定该公司在日本和美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和35%。

问题:从税收角度考虑,该公司在美国的这家经营机构设立之初,应采用分公司形式还是子公司形式?为什么? 答:如果在美国成立子公司,由于该子公司每年将亏损300万美元,且该子公司的亏损不能用日本母公司的盈利来弥补,因此,该子公司在美国不用缴纳所得税,而日本的母公司需要在日本缴纳的所得税=1000X30%=300(万美元) 如果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则该分公司每年的300万美元亏损可以用日本总公司的盈利来弥补,因此,该分公司在美国不用缴纳所得税,而日本的总公司需要在日本缴纳的所得税=(1000 - 300) X30% =210(万美元)。

可见,该公司在美国的这家经营机构设立之初,采用分公司形式比采取子公司形式的税负会降低90万美元(300-210)。因此,从税收角度考虑,采取分公司形式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