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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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治方案

 撰写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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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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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的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推动我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ADR)监测体系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医院药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相应组织机构建设。为此,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建立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由院领导亲自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医务、药剂、护理等部门组成,负责ADR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安排、检查指导和业务考核。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ADR监测机构,负责本单位ADR资料的收集、上报、业务培训、指导临床用药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要配备专(兼)职ADR人员,负责收集、宣传ADR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要成立ADR监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ADR监测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ADR情况的收集、上报。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院、科及职能部门、联络员工作职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院内流转程序、报告时限、考核与奖惩办法、工作记录要求等;为监测工作配备联网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保证ADR信息的及时上报。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相关知识培训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参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组织的培训班,并对本院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