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教师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研究与制定

 二、师资管理有关文件的制定与完善

 三、教师队伍补充

 1、教师调入(不含引进高层次人才)

 2、接收应届毕业生

 3、聘请海外博士归国讲学;

 4、聘任客座教授、名誉教授;

 5、外聘课程教师;

 6、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教师选派及相关管理

 四、教师职务评聘及岗位聘用

 1、教师岗位的分类测算与分析;

 2、协调并组织教师职务评聘及岗位聘用工作;

 3、教师聘用合同的起草研究、续签管理及相关协调

 五、教师考核

 1、教师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管理

 2、教师考勤及请假报批

 六、教师队伍流动

 1、教师调出;

 2、教师校内调动;

 3、教师离退休测算和审批;

 七、教师有关奖项及专家管理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及相关信息管理;

 2、政府特贴报批及相关信息管理;

 3、教师有关奖励项目(全国模范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等);

 4、中组部专家的报批及信息管理

 八、教师对外选派、推荐

 1、孔子学院教师选派及相关管理;

 2、教师借调;

 3、教师支教及对外援助;

 4、各层次有关专家或教师的推选

 九、其他日常工作

 1、兄弟院校专家鉴定意见送审;

 2、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3、研究生助教的聘用与报批;

 4、海外留学人员单程旅费报销;

 5、师资信息库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