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协保党员”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协保党员”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如何加强“协保党员”的管理,理顺党组织关系,已经成为新时期加强党员管理的一个紧迫课题。为此,我们从XXXX年开始就进行了研究探索,经过几年调查研究和探索实践,许多基层党组织已经形成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了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加强“协保党员”的管理。今年,我们又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调研,旨在几年来实践与探索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协保党员’的管理建议”。

  一、目前,“协保党员”管理的基本情况

  截止XXXX年底,工业系统的党员总数为XXXXXX名,其中在岗党员名,不在岗党员XXXXX名。在XXXXX名不在岗的党员中,除XXXXX名离退休党员外,有XXXXX名协保党员,占不在岗党员总数的%和下岗党员的%。在这些“协保党员”中,生产工人占XX%;专业技术人员占XX%;管理人员占XX%。从“协保党员”的年龄分析,XX~XX岁的占XX%;XX岁以上的占XX%;XX岁以下的只占X%。从文化程度分析,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XX%。这些“协保党员”主要分布在轻工、电气、华谊、纺织等传统产业。由此可见,“协保党员”队伍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懂技术或会管理的为数不多,观念比较陈旧,竞争能力较弱的特点。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力度不断加大的今天,重视和加强对“协保党员”的管理,不仅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而且是确保企业和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要求,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对于“协保党员”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和活动方式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管理机构的变化,使基层党组织对“协保党员”的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前几年,各集团公司都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专门成立了安置办,职工下岗进入“再就业中心”,由企业安置办专门安置与管理下岗职工。同时,基层党组织设立“中心”党支部,“协保党员”一般都编入“中心”党支部,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但是近年来,随着“中心”和安置办相继撤销,相关的党支部也同时撤销。企业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管理“协保党员”,其组织关系暂时挂在企业党委的组织科。这样的变化,必然影响“协保党员”的管理。尤其是随着“中心”的撤销,“协保党员”的人数在进一步增加,而一些壳体企业的党委部门留守干部仅有X~X人,要管好全厂“协保党员”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困难很大。

  二是由于管理政策的变化,使“协保党员”管理意见不相适应。近年来改革的相关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协保的政策也有所变化,其政策的主要导向是向社会化和市场化转变,使协保职工与原企业的关系越益分离。同时,对于已经“协保”几年的职工,也逐步适应市场化的运作,对于原来的企业的工作方式和活动方法也越来越不适应。由于这些变化,使工业党委在XXXX年下发的沪工委组XX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岗待工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也发生了变化。目前,“协保党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已经远远超出了文件规定的范围。

  三是由于管理方法的变化,使党组织与“协保党员”之间的联系、沟通发生了变化。作为企业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通常把党员在岗位上的管理可以视为封闭式管理,进入“再就业中心”后的管理则可认为是半开放管理,党员出“中心”以后,预示着真正从单位人成为社会人,主要是社会对他们的管理,完全是开放式管理。协保党员的管理处于开放式管理之下,这使企业党组织同协保党员的联系、沟通发生了变化。企业党组织很难用管理企业党员的方法管理“协保党员”,“协保党员”也很难接受党组织对企业党员的管理方法。协保党员与企业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正常。有的甚至只能通过每年一次交党费的机会与“协保党员”见面,现在比较普遍的情况是企业党组织遇到党内重要事情只能通过电话、书信、托人转告的方式与党员进行联系,对“协保党员”的管理,往往只见其名,不见其影,鞭长莫及。

  综上所述,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与深化,“协保党员”管理的外部环境与内在体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广大基层党组织迫切需要提供符合现实情况的指导意见,使“协保党员”管理在新形势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二、进一步加强“协保党员”管理的建议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改制、兼并、破产等引发的职工下岗分流还将不断发生,“协保党员”仍会保持一定的数量甚至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为适应改革的需要,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加强对“协保党员”的有效管理;使“协保党员”能够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进一步加强“协保党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X、要进一步明确加强“协保党员”教育管理是当前适应国企深化改革的新情况,完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步骤。各级党组织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从巩固执政党基础的战略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尽心尽责地做好对“协保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针对“协保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每个“协保党员”都能参加党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在加强“协保党员”管理中,要防止出现“协保党员”找不到党组织,党组织管不到“协保党员”的“真空”现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把“协保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好。

  X、加强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引导“协保党员”始终坚持正确的理想和信念,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在艰苦岗位再就业,带领和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加强“协保党员”的教育,要及时了解掌握“协保党员”的思想动态,采取适合“协保党员”特点的有效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有针对性地抓好教育。一抓观念的转变。要教育引导党员树立劳动就业找市场、提高技能进市场、早进市场早得益的新观念,理解、支持、参与、推进改革;二抓技能提高。要启发帮助“协保党员”根据各自的特点,学习掌握必要的再就业技能,用实际行动带头在艰苦岗位上就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再就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党纪约束。要明确协保党员不能因为“协保”而降低党员标准、放松要求,有损党的形象。“协保”后也要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应该自觉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申党员不允许参与闹访、集访的纪律,自觉塑造和维护党员形象。四抓载体建设。要针对“协保党员”工作流动的特点,充分利用企业和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在职党员联谊会等各种载体,加强与“协保党员”沟通联系、教育,坚定“协保党员”的理想信念。

  X、加强管理,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使每个“协保党员”都处在党组织的有序管理之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考虑“协保党员”的具体实际,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认真把“协保党员”管理好。

  X)对提出转接组织关系的“协保党员”,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把其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就业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

  X)对已有固定工作地点且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协保党员”,企业党组织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其所去单位党组织;对已有固定工作地点且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协保党员”,企业党组织应及时出具党员证明信,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X)对尚无固定工作地点的“协保党员”,企业党组织要及时与地区党组织联系,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

  X)对所去单位或居住地暂无党组织的“协保党员”,企业党组织要义不容辞地把这部分“协保党员”管理好。企业党组织要将“协保党员”编成党小组或党支部,落实专人或由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党内活动,直至逐步转出。

  X、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有情操作,按照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每一位“协保党员”的组织关系真正落实。企业党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协保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政策规定,主动与地区或有关单位党组织沟通情况,统一思想,理顺关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协保党员”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掌握党组织的有关政策;帮助他们充分认识组织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具体落实。

  X)要帮助“协保党员”提高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要强化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转的要求;对确有特殊情况,“协保党员”在外地工作等原因,本人无法亲自转接的,要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可委托原单位党组织帮助转接。

  X)对转出的组织关系,无论是转就业单位,还是转居住地,企业党组织要制定《组织关系转接落实联系单》,加强转接单位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对组织关系落实情况予以确认,防止“袋袋党员”的情况出现。

  X)对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分离的“协保党员”,企业党组织应本着既便于管理,又便于其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居住地党组织。

  X)对“协保党员”到外地劳务输出的,其组织关系转居住地党组织或当地就业单位的党组织。

  X)对因私出国出境回国后的党员,在与企业签定了“协保”关系成为“协保党员”以后,其党组织关系转居住地或就业单位党组织。

  X)对尚无工作而因动迁暂住过渡房、新建居民区未建党组织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协保党员”,其党组织关系可暂留原单位,待具备条件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X)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协保党员”,党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做好“协保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新探索、新尝试,在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