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广东省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入口广东省

  教育部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我国将于2016年底建成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精准管理,该系统将于2017年全面启用,严重违背师德的情况将被录入该系统。以下是聘才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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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部署和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整体规划、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作,确定教师基础信息指标体系和业务管理功能使用路径,做好系统启用部署工

  作、人员培训工作、信息采集督促审核、系统应用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采集全省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

  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推进教师系统应用,整合我省现有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培养培训等业务平台,打造教师队伍建设的综合性应用系

  统,逐步构建我省师资工作、教师培养培训、用户管理以及各类业务“一网通”,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分工

  省教育厅统筹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全省高职(专科)院校、本科院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高校附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三、采集范围

  (一)学校范围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具体范围见附表。

  (二)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三)信息范围

  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信息。

  四、前期准备

  系统启用前需进行数据初始化和系统配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初始化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建立各地各校用户账号和确定教师账号权限等工作。

  (一)初始化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教育部根据发展规划部门发布的最新学校(机构)数据,初始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代码。

  各地学校(机构)发生变化,需及时联系规划部门变更信息,教师系统将适时更新。

  (二)建立各地各校用户账号

  教师系统分别为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账号。

  同级用户根据职责与权限不同,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由相关负责人管理使用。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

  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

  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

  各地各校的用户账号将由教育部分发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逐级分发至省内各级用户。

  各地各校设系统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查询员账号2个。

  根据需要可为高等学校增设信息管理员账号。

  (三)确定教师账号权限

  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五、部署与培训

  省教育厅负责做好系统启用部署工作,统一组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专项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为教师系统管理与应用总体要求、教师系统核心功能、教师基础信息指标、数据采集与业务应用流程、系统运维和系统安全等。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及时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

  全省各地应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六、信息采集流程

  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校统一填报信息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成教师账号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

  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二)录入教师信息

  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本校教师信息,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

  信息录入后,学校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审核教师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四)做好监控管理

  各市、县和高校要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本地区(高校)数据采集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信息采集按进度开展。

  各地各校要确保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高校)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五)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

  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的按照事项管理权限,由学校或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六)有效应用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七、业务管理应用流程

  根据教育部已开发的教师变动管理、交流轮岗管理和培训学分 (学时)管理等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业务管理功能应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教师变动管理

  教师调动或教师在职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地各校应按如下流程进行变动管理。

  1.关于教师调动。

  各地各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系统中教师变动管理的操作规程,完成相应操作。

  如教师调动属于交流轮岗,则在交流轮岗管理功能模块中进行操作。

  .关于在职情况变动。

  对长期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师,学校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

  (二)交流轮岗管理

  交流轮岗如不变更人事关系,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

  教师交流轮岗如变更人事关系,则在此功能模块中按教师调动流程操作。

  (三)培训学分(学时)管理

  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登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在系统录入本级教师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确定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生成培训计划。

  校本研修项目登记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考核评价。

  培训机构对教师参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至系统。

  .学分确认。

  项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后,确认教师参训学分。

  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由系统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考核结果按我省学时学分转化规则进行分发确认。

  校本研修学分和教师自主研修学分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八、工作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成立由厅领导和师资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基建财务处、人事处、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主管厅领导任组长,师资管理处负责统筹,发展规划处负责教师信息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基建财务处负责协调落实经费,人事处负责厅直属13所学校在编教师有关信息的审核确认,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教师培训项目有关内容确定及审核,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日常运维。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做好技术保障

  省教育厅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完成系统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确保系统安装部署到位、运行顺畅、安全可靠,做好对地方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技术支持。

  (三)做好经费保障

  省教育厅负责保障系统建设与运维、市县及高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为系统建设与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四)做好安全保障

  省教育厅教育技术中心按国家相关要求做好省级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技术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将启用 严重违背师德将记录

  教育部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我国将于2016年底建成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精准管理,该系统将于2017年全面启用,严重违背师德的情况将被录入该系统。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介绍,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教师任职、学历、年龄、教学情况和师德情况等内容。该系统由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层面分层管理,各自拥有不同权限,教师也可以对系统中部分信息进行阅览或更新。他指出,该系统的建成将有利于开展精准管理工作,提升对教师的服务能力。在义务教育阶段,可通过这一系统了解教师的准确情况,有利于推动县域教师轮岗交流。

  据介绍,教师的师德记录在系统中也有显示,特别是教师的获奖情况、典型善举等记录。同时,违背师德规范的严重事件也将记录在案。王定华表示,对于师德严重不良者,在晋级、提职等方面要实行一票否决。

  全国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为了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先后实施了教师核心数据库建设、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系统开发和应用试点等工作。目前,这套系统已在上海、江苏和甘肃开展了试点。此次的《通知》指出,经研究,决定在全国部署与启用教师系统。

  以教师系统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

  《通知》指出,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

  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

  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执行:两级建设、分级管理

  在具体执行上,教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两级建设、五级应用。教育部负责建设国家级教师系统,开发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核心业务管理软件系统,提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国家开发的软件系统,部署本地区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系统。两级系统互联互通,构成教师系统。教师系统面向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为其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分级管理、属地运行。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运行与管理,根据国家教师宏观管理工作需要,从省级教师系统提取全国教师核心信息,组织开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指导各地各校开展系统建设与应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本地区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推进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

  统一规划、地方定制。教师系统统一规划各地上报的教师核心信息指标,并研制较为全面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提供各省选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系统启用前,认真研究各项信息指标,在上报国家的核心信息基础上,选定本地区采集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研制拓展。根据工作需要,教育部先行开发支持教师培训学分(学时)、教师变动和教师交流轮岗等的核心业务管理功能模块,提供各省使用,同时,鼓励各省基于教师系统开发其他业务管理功能。

  年底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于2016年8月中下旬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底前完成市、县教育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各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将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

  同时教育部还指出,各地应将教师系统与教师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大数据分析、业务管理功能使用,不断探索系统应用的路径与机制,确保系统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