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承包租赁合同书

广告位承包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乙方合法享有承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共识,条款如下:

一.广告位承包位置

广告位位置及尺寸注明:。广告位尺寸:长米、高米。具体承包广告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照片及标注。)

二.广告位承包期限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租赁期限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广告位承包费用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第一年费用计:元(大写)。第一年承包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首付%,计元(大写)年月日前年支付甲方余款%,计元(大写),其余尾款%,计元(大写)于年月日前付清。余下两年广告位承包费用,均按照以上付款方式支付,第一年费用到期后,另签补充付款协议。

四.甲乙双方责权与义务

1.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其结构设计、制作、维护保养、电费、更换等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其发布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由乙方自行向工商部门审批;

3.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

权。

4.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最终产权归乙方所有;

5.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及后期画面更换、维护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6.甲方必须确保在合同期内,乙方对该广告位拥有的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将乙方所承包广告位区域转让第三方;

7.甲方必须确保向乙方承包的广告位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对此广告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产权纠纷造成的问题及损失,甲方需承担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确认后,有权将此广告位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9.承包前,甲方必须处理好原广告位和原承包人之间的承包事宜,避免产生纠纷,如若发生,则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10.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有效。

11.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条款。

五、承包期满处理方式

1乙方的承包期满后,甲方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承包租赁权;

2方的承包期满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此广告牌或将其租赁。

3方的承包期满后,若乙方无意经营下去,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后,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广告牌的剩余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或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可的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出来的剩余价值都视作无效。

4乙方的承包期满后,在保证大楼主体结构无损坏情况下,乙方可对广告牌予以拆除,并恢复楼面基本原貌。

六、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