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丢失补办程序(新、选)

党员档案丢失补办程序

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补办程序如下: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者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以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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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党总支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个人资料以及“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等栏目应反映当事人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13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等,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标题应定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总支委员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中,由总支部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报党委审批。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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