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贸易型公司SALES业务提成方案V2.0

发展有限公司

SALES业务提成方案

(试行)

文件编号:2005001

版本版次:V2.0

制/修订日期:

技术贸易型公司SALES业务提成方案V2.0

销售人员业务提成方案

(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客户开发、刺激业务增长,促进应收账款回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原则

1)充分体现激励和竞争淘汰功能。

2)公正合理,充分体现价值和责任。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已转正之销售人员(销售部经理除外),试用期内的销售人员不适用该方案,采绩效评核方式。

第四条销售基数(base)

销售人员销售基数每半年确定一次,以其评定当月的前6个月所接手客户的月平均销售额作为基数,但所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基础销售额,最低基础销售额由公司另行确定。但原则上,最低基础销售额为薪资额的一定倍数。

若销售人员自转正后,没有接手公司原有客户,其销售基数由公司评核确定。

销售人员自转正后,若连续三个月未能达销售基数的80%,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销售人员的销售基数完成率、毛利率作为主要绩效考核指标,直接影响绩效工资的发放。

薪资额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者之和(下同)

第五条业务提成计算

1)一次性采购品

定义:指在客户生产过程中一次性采购的物品,例如设备类产品,如:点胶机、焊台;或者由于客观原因一次性采购的货品,例如:一次性的订单等。

月销售提成=销售额*提成比例*回款系数

提成比例=6%

2)经常性采购品

定义:指在客户生产过程中随产品的产出而正常采购的消耗性物品,如胶带、胶水、标签等;

月销售提成=销售增长额*提成比例*回款系数

销售增长额=当月销售额—销售基数

提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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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假如当月完成销售额12.5万,当月销售基数为2万,则提成计算方式如下:

(50000*2%)+ (50000*3%)+ (5000*4%)=总提成金额

第六条回款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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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当本月应收款回款比例低于70%时,由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其回款系数。

第七条薪资额浮动

1)销售人员薪资额与销售额挂钩进行浮动调整,即当销售人员当月销售额达到下表(表二)设定的销售目标额时,其当月薪资额即调整到对应档的薪资额。

表二:薪资额浮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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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销售人员的销售额连续三个月达到设定的销售目标额时,其薪资额从次月开始正式调整到对应档的薪资额。

第八条团队销售提成

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在达成项目团队目标后,超额部分按销售额的?%计算提成;团队销售提成于每年度未结算。

第九条提成比例调整

1)上述提成比例每年度依据市场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调整。

2)提成方案中涉及的回款系数,可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销售提成结算

销售提成按月结算,每月支取80%,剩余部分于次个财务周期结算支取;

如06年1月份的提成,于次月发放80%后,剩下的20%于07年1月结算支取。

如06年7-12月的提成,于次月发放80%后,剩下的20%于07 年7 月结算支取。

半年度为一个财务周期。

第十一条本提成方案中涉及的销售数据依据公司财务部提供的数据。

第十二条本提成方案中涉及的制度若不明确或未制定,另行讨论决定。

本提成方案于年12月修订,自年1月1日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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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