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专用账户监管五方协议书模板

附件1

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专用账户监管五方协议书

甲方:(施工企业)

乙方:(商业银行)

丙方:(建设单位)

丁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戊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加强怀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的管理和监督,经甲、乙、丙、丁、戊等五方协商一致,就规范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

甲方在乙方开立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专用账户,户名:“”,账号:,(以下此账户简称“支付专用账户”),开立“支付专用账户”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资金转入。丙方应从工程价款中单独列支农民工劳动报酬款,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将农民工劳动报酬款划入“支付专用账户”:

一次性划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工程总价款的20%划入,市政基础设施按工程总价款的12%划入;

分期划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先划入工程总价款的4%(工程总价款超过1亿元的工程先划入400万元),其余款项每月按进度款的16%划入;市政基础设施先划入工程总价款的4%(工程总价款超过1亿元的工程先划入400万元),其余款项每月按进度款的8%划入。

三、“支付专用账户”的对账。乙方应按月向甲方发送银行对账单进行对账,保证甲方存入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的安全,甲方应授权丙、丁、戊方查询账户资金的权利,乙方应为甲、丙、丁和戊方四方就“支付专用账户”资金状况查询提供方便。

四、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报送工程项目支付的劳动报酬支付表,劳动报酬支付表须经甲方、丙方、农民工本人和劳资专管员签章确认,乙方凭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支付表清单,直接通过“支付专用账户”,将农民工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划转到农民工个人劳动报酬银行卡上,不得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之外的任何开支或提现。

五、当“支付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丙方应及时划转资金。丙方未按规定划转资金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可以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并报告丁方,控制经营风险,丁方应当及时进行督导;甲方因停止施工带来的损失由丙方负责。

六、“支付专用账户”的监管解除。在工程项目竣(交)工备案后,甲方持相关审批报告和材料,经丙方、丁方和戊方共同核实,确认其不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后,由甲方、丙方、丁方和戊方出具可以解除监管的证明,乙方收到证明后,准予监管解除。

七、其他约定。该“支付专用账户”存续期间:

1、丙方、丁方和戊方如发现甲方有虚假行为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丙方、丁方或戊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资金划转。

2、甲方和丙方因不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乙、丁和戊方三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须经甲、乙、丙、丁、戊方五方同意。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确定。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戊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施工企业盖章)

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乙方:(商业银行盖章)

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丙方:(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丁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戊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