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

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

工作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