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得到了恢复,政治灰尘得到了清洗,干部作风主流持续向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基本形成。但当前政治生态建设中的一些共性问题依然客观存在,不容小觑。梳理和分析这些共性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对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1234”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突出一个重点。就是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政治生态建设的主体力量,又是政治生态系统中最为核心、最为活跃的因素,在政治生态的形成过程与演变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起到关键作用。在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中,我们坚持以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为突破口,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织密“关键少数”的责任网,以强有力的问责换来政治生态好转。一是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制度。通过晾晒责任清单,成立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夯实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的主体责任。二是深化“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制定《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实施方案》,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活动,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三是以强有力的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每月向上一级纪委书面报告上月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市纪委坚持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严肃问责追究。20××年,全市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案件106起,党内问责123人,其中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责115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责8人,党政纪处分58人。

(二)抓好两项基础工作。就是扎实做好强化思想教育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大力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20××年×月,市纪委组建6个巡察督查组,对全市各级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巡察督查。对发现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抓而不实,走过场、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办,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案促改室、出台了《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高站位、高起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市累计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100多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3800多场,受警示教育党员干部43万人次,上交违规违纪资金1400多万元,2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主动向市纪委写出检查、交代问题。通过“以案促改”,呈现出“三多三少”现象:党员干部重塑忠诚的多了、心存侥幸的少了,遵规守纪的多了、违规违纪的少了,担当干事的多了、懒政怠政的少了。目前,我市以案促改工作实现了对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家属、工商企业家和青年警示教育“四个全覆盖”,人民日报内参给予了报道。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使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党费收缴、警示教育等制度落在实处,确保组织生活起到“除尘”“过滤”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有效防止民主、集中“一头重”,出现决策“一言堂”和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现象。

(三)履行三项基本职责。就是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三项职责。一是抓作风建设。政治生态的核心是作风问题。我们坚持明察暗访、惩戒问责、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发挥督察员、监督员和信息员“三支队伍”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完善部门携手联动、定期会商研判、问题集中督察、典型通报曝光、受理群众举报和实施问责追责“六项机制”,把查隐身、查节点、查变种、查源头作为纠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决查处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形成震慑。一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111起,处理145人,党政纪处分121人,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进了政治生态的持续向好。二是抓惩治腐败。坚持纪挺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一年来,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805件,立案1817件,党政纪处分189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2人,乡科级干部289人。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市公路局局长吕东阳、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张永东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推进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三是抓“小微权力”治理。我们注重从社会焦点热点中发现问题、研究规律,有针对性地从根本上解决政治生态问题。制定《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阳光村务”打通“最后一公里”,建立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纪委监督“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基层干部用权行为,取得很好的效果。四是抓两项改革。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市级综合派驻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将原有的49个派驻纪检组整合为32个,实现对84个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为实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监督全覆盖提供了体制机制保证。五是抓专项整治。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不作为、中梗阻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落地生根。2017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317起,问责57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7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人。

(四)注重解决四个方面问题。就是大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纪律执行、制度建设和巡察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市委严格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要求,加强对“为官不为”现象的访查和处置,确保选人用人标准不空悬、程序不空转,真正选好人用好人,激励带动做好人。同时,市纪委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建立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核,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增强纪律的约束力。坚决贯彻“五个不允许”,坚决纠正“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三是健全制度体系。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完成各类机制制度建设1487个,查找岗位风险点8900多个,制定防控措施13000多条。四是提升政治巡察效果。坚持把政治巡察要求贯彻巡察监督全过程,强化政治领导、政治标准、政治效果。一年来,市县两级共巡察基层党组织130个,发现“三大问题”1558个、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643个,党纪政纪处分216人,形成了巡察监督随时在身边、巡察利剑时刻高悬的震慑新态势,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政治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制度执行不彻底。在落实中心组学习、“三课一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党费收缴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方面,存在执行不力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信仰动摇、精神空虚、底线缺失,出现理想“抛锚”、灵魂“出走”、信仰“死机”、忠诚“停摆”、担当“退格”问题。组织生活不规范。个别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不能严肃认真对待,不能按要求参加。比如×××局原党委书记、局长×××131次党委会竟有99次没有参加;有的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老调常谈,简单化、形式化,不深入、不彻底,不能直奔问题,不能直言不讳、动真碰硬,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效果。党内监督不到位。少数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民主集中制执行是否有力等关注不够;对监督下级比较重视,对同级和上级监督开展不够;普遍存在监督别人主动性不够,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二是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存在“三重三轻”的怪论怪象。重潜规则轻明规则。“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潜规则仍被一些干部信奉。同时,选人用人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腐败问题也助长了极少数干部“找捷径”、“攻偏门”的浮躁情绪。重作秀轻做事。为拉选票、积累升迁资本,极少数干部仍然用“作秀代替做事”,耍花架子,搞门面盆景,沽名钓誉、虚报浮夸,误导干部考核。重资历轻能力。由于受唯年龄、唯学历等因素影响,一些干部存在熬日子、混资历的消极思想,使得干事创业的锐气受挫,积极进取和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三是“四风”等作风问题依然树倒根在。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四风”问题面上有好转,但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的局面还没有彻底扭转。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中“小官贪腐”问题较多,尤其在扶贫、低保、医保、惠农补贴、土地征收流转等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或优亲厚友,或贪污挤占,或冒领私分问题依然存在,“微腐败”问题易发高发。

(二)原因分析。一是政治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滑坡。少数党员干部缺乏“四个自信”,理想信念之“钙”没有真正补牢固,没有真正把理想信念扎根在内心深处。对组织生活重要性认识不够。少数党员把党的组织生活等同于一般工作会议,仅停留在执行制度的要求上,可有可无的思想比较严重。宗旨意识淡化。少数党员干部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作祟,公仆意识弱化,没有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用人机制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在现有体制下,用人权集中于“一把手”,干部工作透明度不高,群众很难知情,监督更难。干部选用方式单一。当前,委任制仍然是选用干部的主要形式,这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方式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狭隘性、随意性,客观上为不正之风提供了可能。制度体系不健全。现有的选人制度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应有的刚性和可操作性,系统化程度也不够,制度的落实往往取决于“一把手”的素质和觉悟。三是权力监督机制有漏洞。制度上重建设轻执行,没有真正拿起执纪问责的“利剑”,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制度的刚性约束得不到充分发挥成了“稻草人”,无形中放纵了不良风气的滋长。四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存在担当不够、能力不足的问题,有的不会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同时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责任不力的问责追究力度不够,一般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导致责任追究没有落实到位,纪律规矩的震慑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发挥。

三、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建议

(一)要大力培育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夯实政治生态的思想根基,必须牢牢把握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这一核心与灵魂,使红色基因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基因、中华优秀文化基因和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相结合,形成富有×××特色的政治文化,建设党员干部共有的精神家园,从而真正固本培元、补钙壮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二)要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严格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确保组织生活起到“除尘”“过滤”作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机制,有效防止民主、集中“一头重”,出现决策“一言堂”和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现象。要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既“真刀真枪”,“红脸出汗”,又出以公心,帮助同志内省改过、成长进步,从而为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好的“气候”环境,为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证。

(三)要树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生态是政治生态的重要“湿地”。选人用人是否公道正派、让人信服,能否调动最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能动性,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可量化的重要方面。必须坚决纠正和反对任人唯亲唯利、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的不正之风,强化政治标准要求和政治能力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干部的实绩考核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要在选人用人上把好方向、守住原则,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好入口关,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吏治清明。

(四)要抓住“关键少数”。实践表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净化政治生态中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直接影响一个地区和部门政治生态的优劣。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履职尽责,做责任担当的表率,还要带头严格廉洁自律,转变作风;带头坚守原则,依纪依法办事;带头坚守正道,弘扬勤勉忠诚正气。特别要抓住“一把手”,“一把手”正,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就歪不到哪里去;“一把手”正,往往体现在把主要心思和精力花在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着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了管方向、管大局、管班子、抓落实,发挥了自身廉洁、民主集中、敢抓敢管、善抓善管的“头雁效应”。

(五)要加大问责监督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需要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关键,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通过巡视巡察、调研督察、专项检查、约谈等方式,坚决防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要落实好“两个责任”,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合力,严肃问责追责。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反腐败的战略定力,精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净化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