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评选材料报送规范

道德模范评选材料报送规范

为宣传展示好道德模范其人其事,特别制定文字材料的相关规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300字简要事迹材料

一是人物背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

二是人物概评:开篇处用一句话高度概括人物事迹的闪光点,有社会别称及网络名号的应在此点出。

三是人物事迹:人物事迹要简明具体,以实为据;人物的同质同类事例要归纳总结提炼,分门扼要。

四是人物荣誉:结尾处,按候选人获得的荣誉级别进行罗列,顺序由高到底为国家、省、市、县级依次列出,语言简练,原则上不超过4条;若获得“四川好人”或“中国好人”荣誉称号的单列在最后。

二、20XX字先进事迹材料

20XX字的事迹材料除包含300字材料的全部要素外,内容上要有更加生动、翔实的核心故事和事迹细节。文章必须包含有人物引语,至少要有一句或一段当事人表达思想认识的语言;若当事人没有的,可引用其身边人的看法,文章最后要求有一段用精炼的文字折射人物崇高精神境界的“道德点评”。人物引语和“道德点评”一定要自然朴实,而非刻意的“人为拔高”。

三、照片材料

一是标准照片。提供红色背景的原始尺寸电子照片。文件名包含:市(州)+姓名+模范类别。

二是生活、工作照。提供的照片应尽量突出和道德模范事迹相关的内容,主题鲜明,并附上准确的文字说明标注为照片文件名,不再使用word文档形式对照片进行说明。文件名包含:学校+姓名+模范类别+照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