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实施新录用公务员双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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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鹤山实施新录用公务员双导师制

作者:李文庆

来源:《公务员文萃》2018年第05期

广东省鹤山市实施新录用公务员“双导师制”,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分别安排一位业务导师和一位组织导师,助力年轻公务员成长成才。业务导师从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中层以上业务骨干中挑选;组织导师由市委组织部从全市优秀青年后备干部中挑选,一名组织导师带5-6名新公务员。导师指导期一般为两年。组织导师由组织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后颁证上岗,建立组织导师库,每年更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