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XX年年,我局党组及其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方面创新举措,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各负其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为确保水利工作、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推进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和谐水利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始终把责任制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一把手”总负责的意识,明确了水利系统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于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年初制订了全系统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并按照“每月有活动、工作有重点、责任有对象”的“三有”要求,制定下发了《鄂州市水利局XX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责任分解》(鄂州水利党组[XX年]3号);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根据责任制要求,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并与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反腐败各项业务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做到安排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措施、检查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考评工作有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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