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工程部管理办法

中卫市楚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中卫市楚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员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附加工资组成。

第七条固定工资是发放给员工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和职称工资组成。固

页脚内容6

工程部管理办法

定工资确定的基础是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经验、工作环境和责任程度以及作用的不同等因素。

第八条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具体包括三金和通讯津贴。

第三章工资计算

第九条工资计算公式

员工薪资=固定工资+附加工资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

附加工资=三金+通讯津贴

第十条固定工资

(1)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是为了保证每一位员工最低生活要求而设立的保底工资。

(2)工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在房地产公司内部的工龄工资为100 元/年。

(3)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考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级。

岗位工资的确定采取宽带结构的薪酬政策。将公司的所有岗位

分成了高层管理A、中间骨干层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技术类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的岗位按照

岗位重要性划分为10个等级(见下表)

页脚内容6

工程部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各职等对应岗位工资金额

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3.1 确定等级工资的原则

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以岗位价值为主、技能因素为辅,岗位与技能相结合;

针对不同的职系设置晋级通道,鼓励不同专业人员专精所长。

(4)学历工资:学历是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受教育程度越高,工作潜在能力越强。为了长期留用高素质人才,激发高素质人员的工作热情,根据学历的不同层次,分别给定不同档次的工资,计入个人薪酬。

页脚内容6

工程部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5) 职称工资:职称是员工从业能力和从业资格的一种认定。对于具有从事现职岗位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公司给予职称工资。

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第十一条附加工资

(1)附加工资=三金+通讯津贴

(2)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

(3)三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为员工缴纳。

(4)通讯津贴:根据职员行政级别,楚雄房地产公司原则上为已转正职员,提供不同数额的通讯津贴。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200元/月;其它各部门经理100元/月;

普通职员视工作需要给予60元/月。

页脚内容6

工程部管理办法

第四章工资定级与调整

第十二条工资等级的确定

根据新到岗员工的学历及所在岗位对应的工资等级确定初始工资等级。

第十三条试用期工资

原则上每位新员工都必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

第十四条工资调整采取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1)整体调整是调整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或附加工资,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考核情况和职级、岗位变动决定。

2.1 考核调整。年度工作考核表现优秀者,岗位工资等级

在本职能类型内晋升一级。年度工作考核表现不合格的员工下降一级工资。考核调整仅限于本职能类型内进行,达到本职能类型最高档之后,如果职别没有变动,则不再晋升。

2.2 岗位变动调整。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工资等级变

动为相应岗位、职级系列的工资等级。

2.3 岗位工资等级调整原则上每次只能上升或下降一级。

2.4 岗位工资等级调整过程中,若目前等级已经达到相应

岗位、职级晋升通道最高档,则工资等级不再根据考核调整。

页脚内容6

工程部管理办法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代扣款项

(1)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费: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其中有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期间从本1日起至本月底止(月满勤为30天),并于每月5日发放工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方案的拟定和修改由楚雄建设集团办公室负责,经集团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十八条本方案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卫市楚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12日

页脚内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