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应急救援涉密档案管理措施

为切实保障涉密档案的安全,特制定应急救援涉密档案管理措施。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应急救援涉密档案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档案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档案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档案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涉密档案保管库房,按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建立涉密档案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四、对涉密档案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档案,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档案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档案提供部门登记备案。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