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一:

根据汉重建办〔XX〕12号《关于印发XX县“4·20”XX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XX年度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XX乡组织开展了XX年“4·20”XX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房重建情况

XX乡333户农房重建于XX年1月10日全部开工建设,6户建房特困户于XX年1月26日完成建房并搬迁入住,22户建房困难户于XX年3月24日全部完成建房并搬迁入住,333户农房重建于XX年10月28日全部完成主体工程,12月10日全部搬迁入住,12月30日全部竣工验收,按时完成了县委、政府下达的XX年12月31日前农房重建全面完成并全部实现搬迁入住的目标任务。

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XX乡严格按照《XX县“4·20”XX强烈地震灾后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XX地震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自主过渡补助金、维修加固补助金等补助资金,各项补助资金均已于XX年12月31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

三、档案资料情况

XX乡333户重建户均建立“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并按照评定申请、评定照片(排危前)、检查重建情况登记表、检查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登记表、自愿申请排危承诺书、排危通知书、排危及建房安全责任书、重建质量和安全承诺书、投亲靠友(租房)协议书、自主过渡申请表、生活救助申请表及人口构成资料,自选户型(效果)图、检查整改通知书、排危照片、场平照片、验槽照片、基础照片、地圈梁照片、一、二、三层主体、现浇照片、风貌照片、验收照片、验收资料顺序统一装订,经市县两级检查,得到了充分肯定。全乡重建资金、物质发放均要求重建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领取,农户签字、按手印等手续完善,资金、物质发放台账等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四、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XX年7月以来,XX乡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认真进行自查了整改:

(一)部分重建户进度慢的问题

截至XX年9月19日,松江村4组杜勇、5组陈洪富户仍未完成房屋主体,如果按照当时的进度,两户无法完成时间节点任务。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对该两户的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克

服困难,早日完成建房搬迁入住;另一方面,根据建房进度和实际需要,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服务队进行帮扶。加强与建西路项目方的协调联系,把建西路对重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村组干部多次到两户住处了解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出谋划策解决实际问题,帮助两户联系标砖、钢筋、水泥等建材,帮助陈洪富户联系协调铲车;在国庆节前后和12月,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40余人次帮助两户建房,在12月底前实现了搬迁入住。

(二)风貌塑造上存在差距

部分重建户房屋附属工程建设较慢,外观形象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重建户改善房屋外观形象,着力风貌提升,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目前,多数重建户完善了风貌建设,风貌提升工程正在实施。

(三)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进一步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各村由联村干部牵头,对“一户一档”资料进行再清理,乡党委组织对全乡重建户“一户一档”资料进行再检查,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完善,经得起检查。

二:

宝兴县工商质监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质量、安全、资金、程序、档案”六大管

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设计、立项财评、招投标、监督监理、安全施工、档案资料等项目管理和项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审计、核算等资金管理。我局根据《市坚守底线办关于开展灾后重建资金自查的紧急通知》(市坚守底线办[201X]12号)文件精神,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就本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管理严格到位,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现就我局灾后恢复重建具体项目的自查报告如下:

1.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我局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709万元,其中:宝兴县工商局和灵关工商所480万元,穆坪工商所190万元,质监办公楼39万元。

宝兴县工商局和灵关工商所项目已由灵关重建委打捆建设,现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穆坪工商所已由县国资公司打捆建设,现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质监办公大楼加固维修工程已全面竣工。

2.资金管理

我局重建项目资金709万元及已全部到位,已支付40.47万元,424.63万元存于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另有243.9万元已下

达到财政大平台。待工程全部竣工后统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