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司法所工作简报

律师参与基层调解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召开选聘律师担任司法所指导员工作动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市司法局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决定选聘部分优秀律师担任我市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指导员,参与、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3月19日上午,市司法局于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动员会,市政府副市长韩自敬,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春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国强,党组成员、副局长魏跃,局基层科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和选聘出的20名优秀律师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国强主持此次会议。

局基层科科长王三斗详细阐述了当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就选聘律师和

任职单位如何协调、配合作了简要说明。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春生指出: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司法所指导员是我局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全市基层和谐稳定制定的一项新举措。选聘律师要深入基层,积极参与到任职单位的各项工作开展中去,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各司法所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这也是律师展示和宣传自己的一个有利平台。司法所要全面配合律师开展工作,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办公条件,共同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各司法所、选聘律师要及时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其排忧解难,争取他们的认可和支持。

市政府副市长韩自敬作重要讲话,从“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怎么管”四个方面对律师参与司法所工作作了具体指导。

一、“为什么”。由于当前我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业务水平有局限。因此,需要律师参与、指导工作。律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相互帮组、相互切磋,共同

促进工作发展。

二、“干什么”。一是律师要积极参与基层普法工作,利用专业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要为群众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要直接深入基层参与民事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处理复杂、疑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中的巨大潜力。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司法所要积极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通过议会代训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民调组织的作用。

三、怎么干。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二是要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三是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促进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怎么管。司法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司法所要全面支持聘任律师的工作,逐步推进工作进展,不能急于求成、贪大求全。

会上,部分司法所负责人和律师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让律师到司法所任指导员,参与基层工作,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创新之举。选聘律师和各司法所一定各尽所能,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结束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国强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韩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各司法所负责人要将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给每个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与聘任律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把工作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