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电子公司项目评价案例

东华电子公司合资项目评价案例

北京东方电子公司与上海浦华电子公司拟合资组建一新企业——东华电子公司。东华电子公司准备生产新型电子计算机,项目分析评价小组已收集到如下材料:

1.为组建该项合资企业,共需固定资产投资12000万元,另需垫支营运资金300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商定合资期限为5年,5年后固定资产残值为2000万元。5年中每年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付现成本第1年为3000万元,以后随设备陈旧,逐年将增加修理费400万元。

2.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1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由双方共同出资,每家出资比例为50%,垫支的营运资金3000万元拟通过银行借款解决。根据分析小组测算,东华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10%,东方电子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8%,浦华电子公司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为12%。

3.预计东华公司实现的利润有20%以上公积金、公益金的方式留归东华公司使用,其余全部进行分配,东方公司和浦华公司各得50%。但提取出的折旧不能分配,只能留在东华公司以补充资金需求。

4.东方公司每年可以从东华公司获得800万元的技术转让收入,但要为此支付200万元的有关费用。浦华公司每年可向东华公司销售1000万元的零配件,其销售利润预计为300万元,另外,浦华公司每年还可从东华公司获得300万元的技术转让收入,但要为此支付100万元的有关费用。

5.设东方公司、浦华公司和东华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0%,假设从子公司分得的股利不再缴纳所得税,但其他有关收益要按30%的所得税税率依法纳税。

6.投资项目在第5年底出售给投资者经营,设备残值、累计折旧及提取的公积金等估计售价为10000万元,扣除税金和有关费用后预计净现金流量为6000万元。该笔现金流量东方公司和浦华公司各分50%,假设分回母公司后不再纳税。

张玉强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的项目经理,他分别从东华公司、东方公司和浦华公司的角度对项目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一、以东华公司为主体进行评价

1.计算该投资项目的营业现金流量,如表4-4-1所示。

表4-4-1 投资项目的营业现金流量计算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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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该项目的全部现金流量,如表4-4-2所示。

表4-4-2 投资项目现金流量计算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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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该项目的净现值,如表4-4-3所示。

表4-4-3 投资项目净现值计算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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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东华公司为主体作出评价。该投资项目有净现值2354万元,说明是一

个比较好的投资项目,可以进行投资。

二、以东方公司为主体进行评价

1.计算技术转让费收入而带来的净现金流量,如表4-4-4所示。

表4-4-4 投资项目营业现金流量计算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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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进行该项投资的全部现金流量,如表4-4-5所示。

表4-4-5 投资项目现金流量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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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4-4-5中,股利收入净现金流量是根据东华公司各年的净利,扣除20%以后,除以2的得到的。

3.计算进行该项投资的净现值,如表4-4-6所示。

表4-4-6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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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东方公司为主体作出评价。该投资项目有净现值248万元,说明可以进行投资。

三、以浦华公司为主体进行评价

1.计算增加销售收入和技术转让费而带来的净现金流量,如表4-4-7所示。

表4-4-7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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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进行该项投资的全部现金流量,如表4-4-8所示。

表4-4-8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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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进行该项投资的净现值,如表4-4-9所示。

表4-4-9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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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浦华公司为主体进行评价。当以浦华公司为主本进行评价时,该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为-790万元,故不能进行投资。

思考题

1.你认为张玉强的评价方法是否正确?

2.当从不同主体进行评价时,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你认为应以谁为准?

3.你认为该项目是否可行,最后的结果可能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