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学习名额安排

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

一、党课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班上的表现突出,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同学。

3、已经经过团组织“推优”的团员(包括本次推优的同学)。

4、上一学期各门课程不得有挂科。

5、普通同学对学习成绩要求前12名或者是学习进步较大的同学(进步在10名以上);班委可放宽到前15名;学院学生组织各级干部(副部长以上)、30届运动会各小组组长、各院队队长对第五点的学习要求可降低班级排名至班级前20名。

6、没有恶意欠费。

7、没有上过党课。

8、没有受到学校的任何处分(包括处于处分期内,处分未解除情况)。

9没有受到学院学工办、团委处分的学生。

二、党课其他条件

1、党课提名以班为单位,须经辅导员核实情况。

2、国防生由国防生党支部单独提名。

3、学院学生组织统一由学生会组织部统计,原则上不超过35名。

4、各班级必须严格程序、严格按照下发表格及示例填写,否则取消不按要求填写班级上报学生的学习资格。

5、在以往党课学习班中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但在党课不及格后,为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的,(从考试不及格时间算

起,中间隔一期培训班不得参加,)经本人申请,学院党委同意,可参加党课培训。

6、以下学生符合基本条件可优先考虑:

A、国家、省、校表彰的先进个人。

B、国家、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骨干团员。

C、在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团员。

D、在学风校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

E、院世纪英才学校三期学员。

F、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7、学院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运动员党课名额不占班级分配名额。

8、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课组织纪律,否则一培训部合格处理,同时挂靠下期培训安排。

三、党课名额分配(本期约270人,上期210人)

1、本次党课名额分配与班级考核严格挂钩。

2、本次党课分配中,在26期党课培训中未通过学生的班级按最低名额1人配备。

3、院学生组织(学生会、年级团总支、各学生院队、运动员、英才学校)不超过35人。

4、毕业班根据自身情况,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报名参与。

四、时间安排

1、所有班级必须在4月18日上午下班前完成推选并把《入党积

极分子培训申请、审批总表》电子稿以辅导员为单位交学院团委。

2、上党课程序务必是推过优,辅导员必须认真核实学生成绩及

是否已经推过优。

3、党课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申请、审批总表

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