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5.5”瓦斯爆炸事故2007年5月5日13时50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

该矿为私营煤矿,是山西省批复的单独保留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采用一斜两立混合开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南部采区205区域1号掘进工作面,长期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遇明火导致瓦斯爆炸。

二、评析

经调查此次事故反映主要问题如下:

1.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该矿明停实开,有记录显示:仅今年4月份合计进尺就达372.8米,掘进煤量1654.3吨。4月29日,蒲县有关部门对该矿进行复产验收时,查出多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但该矿不仅不认真整改,反而擅自违规组织生产。该矿还长期违法越界开采。

2.以掘代采、多头作业

该矿南部采区没有正规设计,由包工队承包,有5个包工队在13个地点同时进行多头作业,以掘代采。

3.弄虚作假,隐蔽实情

矿井北部采区有1个壁式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用作生产和应付检查;南部采区有检查验收时临时封闭,检查人员离开后

就打开封闭,盲目组织生产;矿井有真假两套图纸资料,真图用于

指挥生产,假图用于对付检查;井口设置假牌板,标明当班下井人

数44人,实为125人;标明1个工作面,实为13个作业点,等等。

4.劳动组织管理极为混乱

该矿总人数329人,但签定劳动合同的仅131人(死亡的28人

中仅有2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矿井生产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将井下作业点分包给5个包工队,各包工队之间下井人数、作业时间各

自为政;严重超定员组织生产,远远超出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15万

吨/年以下矿井每班下井人数不准超过44人的规定;工人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矿井无正规的交接班制度和入井登记制度。

5.矿井南部采区发生事故区域“一通三防”管理十分混乱

没有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和完善可靠的通风设施;多头掘进,

串联通风,多处无风、微风作业;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巷道长度

已达70米,仍然没有安装局部通风机,长期无风冒险作业;没有安

装瓦斯监控系统;井下使用非防爆农用三轮车,等等。

6.基层地方监管工作不严不实不到位

矿井长期违法违规越界开采,违规用工超定员组织生产,南部采区长期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微风无风作业等等,有关监管人员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县煤管局派驻该矿的安监员逃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