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及证明材料清单-未签劳动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汉族,XX岁,住重庆市XX区XX街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电话:XXXX。

被申请人:重庆XX饮食店,住所重庆市江北区XX街道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经营者:刘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电话: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6000元。

2、请求被申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000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购买饮食器材的垫资款项1000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20年7月15日-2020年9月15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20年7月15日,申请人通过进入被申请人重庆XX饮食店工作,从事饮食制作及销售工作,工作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XX街道XX村XX号,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口头约定:申请人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2020年8月15日,被申请人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向申请人支付7月工资2000元。自2020年9月15日起,申请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均联系不上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8月及9月工资,且被申请人未支付申请人垫资购买饮食器材的款项1000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现特诉至贵委,请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事项。

此致

重庆市XX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证明材料清单

重庆市XX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委受理王XX 与重庆XX饮食店一案,根据《劳动仲裁法》之相关规定,现向贵委提交如下证据:

劳动仲裁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及证明材料清单-未签劳动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证据提交人:

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XX,男,汉族,XX岁,住重庆市XX区XX街道XX 号,身份证号码XXXX,电话:XXXX。

被告:重庆XX饮食店,住所重庆市江北区XX街道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经营者:刘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6000元。

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000元。

3、请求判决被申请人支付原告购买饮食器材的垫资款项1000元。

4、请求判决被告为原告补缴2020年7月15日-2020年9月15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20年7月15日,原告通过招聘进入被告重庆XX饮食店工作,从事饮食制作及销售工作,工作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XX街道XX村XX号,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口头约定:原告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2020年8月15日,被告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向原告支付7月工资2000元。自2020年9月10日起,原告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均联系不上被告,被告一直未支付8月及9月工资,且被告未支付原告垫资购买饮食器材的款项1000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证明材料清单

重庆市XX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王XX 与重庆XX饮食店一案,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现向贵院提交如下证据:

劳动仲裁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及证明材料清单-未签劳动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证据提交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