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岗处理规定

脱岗的处理规定

1、凡是本公司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在所在岗位的均视为脱岗。

2、售票人员的岗位在售票室,营销人员的岗位为公司指定的宣传点,检票人员的岗位为进站口闸机处。

3、黄金周,小长假及游客较多的情况下,下站售票窗口必须保证两个窗口同时对外开放,具体管理办法有财务部自行安排,上站及公园大厅售票窗口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保证有人值守。若无人值守经查实属于脱岗的,每次扣除所在部门2分。

4、上下检票口必须保证随时有人值守,若无人值守经查实属于脱岗的,第一次扣除当事人当天工资,并对部门主任批评教育,每次扣除所在部门2分。

5、营销人员未在公司指定的宣传点的经查实属于脱岗的,每次扣除所在部门2分。

注:1、安环部若配合公园进行游客救援,留守人员只有一人时,要上厕所前需找人代为值守,该情况不属于脱岗。

2、其他岗位在一人值守时由以上情况,可找人带看,不属于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