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实施意见

乡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实施意

**乡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巩固和扩大乡(镇)创建“五个好”党委和村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成果,充分发挥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建立和完善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依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地区村级组织“星级化”管理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永葆先进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要求,引入星级化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适用范围

全乡28个行政村。

三、定星依据

本着细化具体、奖惩激励、动态管理、严格兑现的原则,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星级化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四、星级标准

(一)领导核心星。(1)村党支部班子坚强有力,把能不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能不能随时掌握敌社情动态、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的重要标准;党支部书记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敢于抵制非法宗教活动,能及时掌握并报告敌社情动态、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2)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提高班子成员综合素质、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团结,无超职数或缺额现象,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及兼任村民小组长。班子成员中45岁以下的占60%以上,30岁左右的有1-2名,生产经营能手占60%以上。(3)支部班子核心作用发挥好,各配套组织及经济合作组织认真落实党支部的决议,积极配合支部的工作。支部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每周五下午党员学习日制度,无党员进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现象发生。定期组织党团员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党团员民主生活会。(4)村级配套组织健全,各配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无宗教势力、邪恶势力和家族势力干预村务现象。(5)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建立一支政治上可靠、有文化、有能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从“三老”人员子女、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