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承诺书

银行业金融机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帮扶的主动性,及时有效化解银行不良贷款,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重点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xx委办传〔2018〕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xx办发〔2016〕39号)及《xx市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抵押物临时解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号)文件精神,经县域各银行协商,共同遵守以下承诺:

一、提高思想认识。金融是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发展的大局出发,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落脚点,争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服务民营企业的先锋队、优化区域金融环境的主力军。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协调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地方经济同频共振,风雨同舟,共谋发展。

二、加大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放,大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担保难、成本高等问题。2019年新增贷款投放35亿元,用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增贷款占比不低于75%。不随意压贷、收贷,对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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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类企业维持现有信贷规模,并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稳步增加信贷支持;企业转贷、续贷及新增贷款的利率均不超过企业原有的贷款利率,并给予更大的利率优惠,不附加其他贷款条件。

三、优化企业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审批权限,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抵押物评估流程,提高融资比例,降低或减免各项费用。积极推行“借新还旧”转贷、政府资金转贷、信用贷、利率优惠等措施。允许企业使用政府应急周转金还贷,包括提前还贷、转贷,不因企业使用政府应急周转金而降低企业信用等级。

四、帮扶企业生产自救。对纳入帮扶的企业,相关资产被查封影响银行贷款转贷的,债权银行同意法院对查封资产临时进行解封,及时有效化解不良贷款。帮扶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因业务需要赴外地或出国商谈业务的,在其承诺和提供担保后,债权银行同意临时为其解除限高措施。

五、坚持“司法审慎、协调优先”原则。对涉及担保责任的企业,与其秉承平等诚信、精诚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能暂不起诉的先不起诉,涉及诉讼时效等特殊原因的,按起诉不追责的原则,维护相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坚持先处置主债务企业及其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资产(包括抵押物、非抵押物和个人资产),然后协商确定担保责任企业代偿的方案,对于积极代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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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额度、利率、欠息、罚息等方面给予优惠。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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