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机关“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实施方案

开展创建机关

“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的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岚县县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机关“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和谐机关,推进“五大建设”,实现富裕文明宜居“三新岚县”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五好”党支部标准

1、建设一个好的支部班子(20分)

党支部设置合理,组织健全;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支部工作,能够以科学发展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创机关党的工作新局面。

2、建设一支好的党员队伍(20分)

党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工作中

模范作用发挥好;争当学习型党员,学习风气浓厚。机关政治学习全年不少于24次,业务学习不少于48次,党员个人的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调研文稿在2篇以上;坚持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全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少于4次;党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民主评议党员等教育活动中无一名不合格党员;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每月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支部无“三不”党员(即不交党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一线的比例达到要求。

3、建立健全好的党支部工作制度(20分)

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执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党员大会、党课每季至少一次,全年不少于4次。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1次,民主评议有记载,手续完善,工作有总结;党内监督制度:对党员监督到位,半年检查1次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公示、票决等制度,年初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好;阵地建设:有党员活动室,党旗、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和基本制度等上墙,有电教设备,牌匾齐全,活动室宽敞明亮,整洁、和谐,环境优美;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会议、活动等。

4、形成好的思想、工作作风(20分)

按照党的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加强党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党员教育,学习培训有计划、有安

排;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学习任务,学习时间、内容、资料有保证,并取得实效;党员牢固树立了宗旨意识,风气正,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形式和内容有创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实行首办负责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党员干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积极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活动有规划、有部署、有成效。

5、创造好的工作业绩(20分)

坚持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支部党员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单位全年工作在全县责任制考核中受到县委表彰;党员在科(股)室的岗位责任明确,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精神文明建设良好,获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创造、有特色、有成效。

三、机关“十星级”党员标准

1、信念宗旨星(10分)

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党忠诚,为民负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

2、权利义务星(10分)

自觉行使党员的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能正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个人利益

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组织决策中能实事求是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围绕党务、政务、财务积极向支部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争功诿过,不虚报浮夸;自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敬业奉献星(10分)

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顾全大局,服从服务工作全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个人在合格以上。

4、学习进步星(10分)

积极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党员学习例会和各种培训,个人学习笔记在2万字以上,调研文稿在2篇以上;积极向上,进步明显。

5、表率示范星(10分)

克己奉公,享受在后;任劳任怨,争做表率;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上级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6、绩效创新星(10分)

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勤政实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显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善于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7、廉洁自律星(10分)

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大操大办婚丧事,树立廉洁勤政形象;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

外人士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8、遵纪守法星(10分)

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乱纪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9、卫生节俭星(10分)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室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档案资料整理规范;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卫生大扫除活动,整治环境卫生;勤俭持家,合理消费;不大操大办,不奢侈浪费。

10、文明和谐星(10分)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岚县、爱家乡;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诚实守信,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尊老爱幼,团结同志;家庭和睦,与人为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四、评比考核办法

创建机关“五好”党支部和争当机关“十星级”党员活动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系统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评比考核采用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自查自评申报,系统党委考核,县委组织部验收的办法。具体办法是:

1、各党支部和党员按照“五好”党支部和“十星级”党员的标准,进行自查、整顿、完善、提高,然后向系统党委申报,经系统党委考核确定名单后报县委组织部。

一要搞好宣传发动。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系统党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调

查,理清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基本情况,分类建档。

二要制定好岗位目标。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结合“五大建设”,每年初,系统党委要对所属党支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单位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为每一名党员定岗定责,明确任务目标。

三要搞好考核评星。每年5月,系统党委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议办法》,对所属党支部近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实绩得分(60%)和民主测评得分(40%)。考核时,由考核小组按照机关“五好”党支部标准逐项进行打分,在考核的基础上,召开由单位全体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得分加上民主测评得分即为总分。根据总分,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一条龙排队。对照评比标准和内容,按照名额不超过所属党支部总数的10%确定。十星级党员的考核程序、方法步骤与五好党支部考核程序相同。考核总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和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根据党员个人自查和申报情况,对照机关“十星级”党员标准,按照十星级党员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5%,九星级党员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八星级党员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七星级党员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5%,六星级党员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5%,五星级及以下党员名额不低于党员总数的5%,由考核小组和党支部提出拟定星级名单,报系统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星级名单。得分在90分以上者,可确定为十星级或九星级党员;80—89分者可确定为八星级党员;70—79分者可确定为七星级党员;50—60分者可确定为六星级党员;50分以下者,依次可确定为五、四、三、二、

一、无星级。星级名单确定后,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县委组织部验收。一是听汇报。听取创建“五好”党支部

和评选“十星级”党员的做法,达到的标准。二是查资料、记录、表薄等材料。三是看机关面貌、工作环境、人员的精神状态。四是召开座谈会(党员、群众、离退休人员参加),了解实情。五是民主测评,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测评。

3、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

4、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5、奖惩兑现。评定为“五好”机关党支部的,县委命名为“五好”机关党支部,考核为十星级的党员,由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九星级党员由系统党委予以表彰,六、七、八星级党员不奖不惩,五星级以下的列为转化对象,制定帮扶措施,并督促其整改;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好”党支部的,给予单位激励津贴;连续三年被评为十星级党员的,列为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并给予物质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三星级以下的党员,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劝退处理;连续三年评为五星级以下的党员,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劝退、开除处分;连续两年取消评星定级的党员,给予劝退、除名或开除处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创建机关“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是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开创岚县党建工作新局面的客观需要,更是扎实推进“五大建设”的需要。从2005年农村党支部星级化管理和2008年农村党员十星级管理以来,全县农村党支部坚持开拓创新,党员积极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之处,在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开展创建机关“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是切实解决县直机关党支部建设中出现的新问

题,增强全县党支部战斗力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全县党组织建设整体推进、常抓不懈的有效机制。

2、严格考核验收。机关“五好”党支部和机关“十星级”党员的考核验收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工作程序上,采取各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申报、系统党委考核、县委组织部根据验收情况确定的办法进行。系统党委对星级化管理考核评议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每年6月,县委组织部将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系统星级化管理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评星定级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进行表扬;对验收不合格、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重新组织考核评议。

3、实行动态管理。机关“五好”党支部的创建和“十星级”党员的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七一”前,要对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进行申报考核验收命名,并实行纪检、综治、计生、安监、信访、610办等部门一票否决。

各系统党委务于4月20日前将本系统“五好”党支部创建和“十星级”党员(根据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合理确定十星级党员考核标准)评选工作方案和安排报县委组织部,于4月30日前将本系统评出的“五好”党支部和“十星级”党员相关资料报县委组织部。

附:岚县县直机关“五好”党支部申报审批表

岚县机关十星级党员申报审批表

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岚县县直机关“五好”党支部申报审批表 支部

名称

党支部

书记 党员数

见 系统党

年 月 日 部意见

县委组织

年 月 日 意见 县委

年 月 日

岚县机关十星级党员申报审批表

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文化

程度 入党

时间 单位及

职务 本

见 党

支部

年 月 日 委意见 系统党

年 月 日 部

县委组织

年 月 日 意

见 县委 年 月 日 备注

测评内容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政建设分值20分10分10分

等次好较

说明:每项测评内容只能选一个评价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