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报批报建

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报批报建

高新区报批报建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程序

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收件初审——实地勘察、地藉调查——报省国土资源厅终审——发证。

用地单位须提供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合同(如涉及转让的,须提供双方转让合同及土地评估报告)

3、红线图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平面规划图

5、企业营业执照,如属外资企业须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以及验资报告。

6、经办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7、经办人员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承诺: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规划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必备材料(含立项批文、企业营业执照、申请报告)。

2、规划建设局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踏勘、调查情况、审阅资料,提出初审意见(包括用地位置、界限、面积、用途),不同意的复函。

3、规划建设局研究审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复函。

4、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详细规划。

5、详细规划经高新区规划审批会审查同意按审定的详细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2、经批准的基建计划或立项批复。

3、1:1000用地范围地形图一份(涉及城市规划道路的,划有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最新的道路红线)。

4、由有规划、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详规及建筑方案(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主干道临街建筑物需要两个以上的建筑方案):

A、A3文本壹本[文本内容:按建筑方案设计深度要求,即:设计说明、彩色透视图、各功能层平面图、各立面图(标注建筑材料)、剖面图、各栋建筑面积及占地建筑面积明细表];

B、规划、建筑方案的与原设计格式电子文件(非图片格式)壹份(建筑外墙及绿地轮廓线为封闭PL线。标注建筑面积,并设独立图层),电子文件应采用高新区统一给定的坐标系统;

C、高层建筑须进行日照分析及结论;

D、1:500或1:1000平面图蓝图叁份(含现状平面图、管线综合规划图、建筑坐标定位图各壹张)。

5、建设单位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属外资企业另附验资报告。

6、申报人工作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7、经办人员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材料。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凡欲在南昌高新区集中新建区购买土地或在原单位土地上搞基本

建设的企业或个人,须到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办理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方能进行开工建设。

1、建设单位提交必备材料;

2、规划建设局派员实地查勘,审查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报高新区规划审批小组审批。

3、规划审批小组同意后,通知建设单位交纳有关规费,凭回执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告;

2、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工程计划的批准文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证明及验资报告(立项批复);

4、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详细规划图;

5、持有测绘资格证书单位按国家标准测绘的1:500或者1:1000地形图(红线图);

6、持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施工图;

7、临主要街道高层建筑需提交两个以上的立面效果方案图;

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9、经江西省甲级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10、建设环境评估书。

承诺: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完。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程序:

1. 建设单位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交办证必备材料;

3. 缴纳相关费用、提交缴费凭证;

4. 经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城建房管处初审、复审,报规划建设局领导审批通过后发证。

(二)所需材料

建设单位需提交材料:

1.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甲方填写、盖章);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工程施工合同(经合同审签和鉴证),监理单位合同以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 中标通知书、定标书;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省或市质监站办理)

6. 建设资金已落实证明材料

7. 缴费凭证(工程定额测定费*0.84‰)

施工单位需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