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设有哪些界别?
佚名
【期刊名称】《世纪行》
【年(卷),期】2007(000)009
【摘要】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总页数】1页(42)
【关键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地方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共产党;无党派人士;政协章程
【作者】佚名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627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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