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管理制度.2011

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保障活动室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活动室的健身环境和正常秩序,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1、健身者要遵守纪律,文明健身,禁止在健身室内喧哗、吵闹。

2、进入活动室必须爱护室内设施,健身时着运动装,穿运动鞋或软底鞋。

3、保护室内卫生,进入室内保证鞋衣洁净,健身室内禁止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吃口香糖等食物。

4、正确使用和爱护健身设施,用后整理归回原处,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玩弄器材。重型器械必须在他人保护下进行。

5、在使用器械时严禁乱扭乱扳。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而造成器材损坏者要予以赔偿。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员,并立即停止操作。

6、进入活动室锻炼请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及相关财务,以免发生丢失,丢失物品后果自负。

7、活动前请做热身运动,健身人员锻炼时量力而行,确保人身安全。

8、健身设施仅供室内使用,禁止外带、外借或任意挪动。

9、健身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凡因违反纪律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10、活动室开放时间:

星期五:晚上 19:30——21:00

星期六、日:上午8:00 ——21:00

节假日:全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