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方案定稿

城关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2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召开专场招聘会、择业登记、档案托管、职业测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荐、网上创业孵化、推荐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形式“360”就业创业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宣传登记到位。通过宣传使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了解就业相关政策和就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办事程序,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够进行求职和择

业登记,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到相关就业服务,并建立健全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完整清楚,就业需求记录准确。

(二)跟踪服务到位。对已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跟踪,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凡需要政策信息的,要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凡需要岗位信息的,要认真开展就业岗位推荐;凡需要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的,要积极组织参加相应培训或见习;凡有意愿自主创业的,要提供创业培训和相关创业服务。

(三)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文件精神,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创业地落户、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见习生活补贴等政策,要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业落实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见习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活动主题

真情服务,真心相助——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四、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五、服务对象

以201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包括近年毕业未就

业高校毕业生、需要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是“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毕业生。

六、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活动。(9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时间,通过制作专刊,发放到各街道社区,进行张贴宣传;编写简讯,利用12580就业服务短信平台,为登记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发送宣传信息;制作发放《就业指导手册》,将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城关区就业服务局提供的各项服务项目、社会保险政策、高校毕业生实训基地名单、创业孵化基地名单等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同时利用公共新闻媒体和《人力资源周刊》、城关就业网、城关创业网、区人力资源市场LED屏、各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发布高校毕业生援助月活动信息等。

(二)开展全方位就业服务。

1.依托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做好高校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择业登记、档案托管、职业指导、职业测评、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网上开店、创业孵化、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见习实训推荐等全方位就业服务。(9月1日至9月30日)2.为离校半年未就业和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服务。(9月1日至9月30日)

3.积极联系省内外用工单位,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

业的岗位信息,采用现场招聘和远程电话视频求职的方式,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召开“金秋送岗”综合型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9月24日)

(三)开展入校园就业服务活动。

1.入校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推荐、培训报名、小额担保贷款推荐等就业服务。同时组织规模较大,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实训基地4-5家入校园开展实训岗位推介活动。(9月上旬)

2.邀请知名讲师,在校园内举办职业道德、面试礼仪、沟通技巧、简历描述等职业指导课,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掌握求职技能等。(9月中旬)

3.将创业培训、心理咨询等精品课程制作成课件,进行创业就业精品培训课程展示,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职业培训的内容,认识职业培训的重要作用,调动大学生参与技能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9月下旬)

(四)举办创业企业展示周活动。

组织50家创业明星创办的企业,在张掖路步行街开展以食品、农产品、服装、洗涤、办公用品等实物组成的创业企业展示和宣传活动。同时邀请城关区创业指导专家团成员4-5名,制作专家简介展板,为高校毕业生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小额担保贷款、工商、税务、法律等政策咨询与创业指导服务。(9月中下旬)

(五)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1.开展“零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帮扶措施。(9月1日至9月10日)

2、分解帮扶任务,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帮助其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9月11日至9月30日)

七、责任分工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拟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数据上报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数据收集汇总、宣传手册印制等工作。

(二)职业介绍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用工单位和高校,甄选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组织召开好区人力资源市场“金秋送岗”综合招聘会;开展好入校园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活动;做好求职和择业登记、档案托管、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岗位推荐、岗位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

(三)培训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创业明星、指导团专家、实训单位、授课老师,举办好创业企业展示周、实训岗位推介、创业就业精品培训课程展示等活动;制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的生活补助标准;做好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职业技能鉴定、创业服务等工作。

(四)社区办公室负责做好辖区“零就业”和困难家庭毕业生情况摸底, 为离校半年未就业和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协调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税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推荐小额担保贷款;开展好“一对一”就业援助活动;做好“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安置;做好社区就业工作宣传报道。

(五)保险办公室负责做好辖区内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他们就业;做好招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的数据统计工作并建立台账,做好社保补贴落实的准备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千家万户利益,局各办公室、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区就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进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服务月活动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局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周密部署,责任到人,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要紧密配合,扎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积极宣传,认真总结。要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就业服务月活动内容,宣传最新就业扶持政策,及时公布用工岗位信息,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区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登记和求职。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局各办和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要认真做好这次活动的总结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并将此纳入考核中进行通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